崩塌地治理的環境意涵淺析 環境正義
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經常會帶來嚴重的地表破壞,許多坡地更有崩塌的情況
2014/08/23 13404
鵬智 Bird 賴 Lai(CC BY-NC-ND 2.0)

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經常會帶來嚴重的地表破壞,許多坡地更有崩塌的情況,民國88年發生921集集大地震及1021嘉義大地震後,讓原本就已經很嚴重的崩塌地現象更形加劇。

崩塌地的治理並不如一般想像的簡單。在不同的海拔、坡度、天候、地理、人口、乃至崩塌狀態等因素的考量下,也會形成不同的治理策略。

人煙罕至的崩塌地,主要的治理方式大概就是不治理,因為人力也難回天,就讓老天爺用它的方法恢復;其他的崩塌地,則透過政府清查、提出計畫,發包等程序,加以改善。

崩塌地治理通常指的是將植物植回坡面,藉由植物的茂盛生長,防止雨滴逕流沖蝕,並且調節地表面之溫度變化,進而藉其根系抓緊表土,抑制表土流失與崩塌,以期達到與坡面周邊自然環境調和之效果,此為所謂的植生工法。

不過,在擬定植生規劃設計前,一定要確立植生的目標,且應就基礎工法、維護管理及植生工法一併加以考慮。尤其是關於植物生長演替的機制,在自然界中,通常在一個裸落地上,會先有地衣或蘚苔類的植物,然後是1年生的草本植物,再來才會是多年生的草本植物,等基本的地表植被穩定後,陽性樹種植物才會開始慢慢進入,最後才是陰性樹種植物,過程是循序漸進的。所以以植生方法整治崩塌地,必須考慮植物生長演替的機制。

坡度則是影響植物入進的重要因素。坡度在35度以下時,植物入進的機會很大,超過35度時,植物入進的速度就開始緩慢,因為超過的35度坡面,表層的土壤容易鬆動,種子較無法固定。因此,必須根據不同的坡面進行不同的植生工法:

1. 撒播適用於35度以內的且生遇條件較佳的坡面;

2. 打樁編柵是利用木樁或其他材料的樁,並加上PE網、鐵絲網等材料一同編織成柵,進而穩定土石,且製造出植生空間,適用於坡面45度之內;

3. 噴植則是當坡面超過50度時,將種子、肥料、黏著劑及水份攪拌後,利用強力的壓縮機噴植於坡面上的方法,且使用上依照現地狀況搭配鋪網、纖維團粒等其他方法使用;

4. 苗木栽植,是最直接的方式,利用苗木進行環境的綠美化,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崩塌地一開始就都能直接使用苗木栽植。

以上4種方法是最常見的植生工法,另外還有植生帶、栽植槽、穴植、緩衝帶等方法。

崩塌地的治理,耗費的人力、物力不輕。以台灣的氣候脆弱度而言,崩塌的情形只會增加、不會減少,究竟應該如何治理才能符合財政能力與世代正義?其實是一個考驗政府決策與民眾參與的重大問題。

不管是地震或颱風等自然災害,都對山區土地帶來不小的衝擊,我們避災都來不及了,豈可因為一時的經濟或便利,不斷的擴張開發的範圍,從平地到山坡地,無一倖免!當怪手機具一旦開始開挖,就加速了土石基盤鬆落,這樣的人為影響環境作為難道不應該儘量避免嗎?難道我們的法律、政策可以繼續肆無忌憚地無視山林的脆弱,橫加利用而禍遺子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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