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觀察與意見 氣候變遷 氣候司法
去年10月底,環保署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各界對於氣候法內容仍多所爭論。
2022/04/05 12002

2015年《巴黎協定》通過,至今已130多國宣示2050淨零排放目標。去年蔡英文政府跟進宣示淨零轉型是國際共識,也是台灣共識。惟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僅規定2050碳排減半,不符國際趨勢。為此去年10月底,環保署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各界對於氣候法內容仍多所爭論。


爰此,3月23日立法委員蔡壁如、李德維特主辦「氣候變遷法—治理、路徑、碳定價公聽會」邀請各單位主管機關、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針對氣候變遷法之治理、路徑、碳定價等議題,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


本會受蔡壁如委員辦公室邀請,於會中就「治理、路徑」專題發表意見,以下摘述發言內容:


(一) 淨零路徑要玩真的,就要是火力全開、提早達標的「加速」路徑。加速路徑,建立在強悍的政治意志上,明訂各階段(以五年、二年為期)淨零時程,定的更細。氣候變遷因應法要考慮,把2030年期中目標往前,甚至是「加速」原則入法。


(二) 淨零排放是捨棄以化石燃料為主的發展模式,因此「逐步刪除低效的化石燃料補貼」就很關鍵,要納入討論。浪費多,得到補貼多,就會延緩達標的時程,不公平、不正義的補貼形式要逐步調整,要反應真正的平等,導入共同但有差別的原則,將補貼改用於提高能效、發展再生能源、能源弱勢等面向。這也是去年格拉斯哥氣候協定(36條)、G20環境部長會議所訴求。


(三) 面對高碳社會的轉型,除了減量,還要討論吸碳、固碳,創造更多的碳匯。森林是台灣最大的碳匯量,每年吸收 7.5%總碳排放,需要具體目標往上經營,例如歐盟把目標從 10% 提升至 12%。臺灣要有具體增匯目標,如明訂增匯5-10%目標。


(四) 面對高碳社會轉型、增匯,除了工商業外,我們要關注與森林最近的原住民族,賦予他們新的氣候角色。例如確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碳地位,鼓勵原住民族林業發展,發揮其碳角色及貢獻,可透過設置原住民族氣候調適基金等方式,協助達成森林增匯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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