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包容文化的社會,環境才可能更好 環境正義
文化資產如果不能獲得妥善維護,也就不容易有時間、有空間體察這些脈絡,沒有機會接觸、思考,自然也就無法形成態度,內化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2017/02/01 67989
杜錫圭故居已被拆除(Photo Credit:聯合新聞網,記者林敬家攝影)
1月16日就在彰化縣文化局長按鈴申告強拆「杜錫圭故居」的新屋主隔天,彰化市又有「松竹食堂」等4連棟日式街屋被拆除。

杜錫圭故居為縣府列冊追蹤物件,等待排入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程審查;松竹食堂雖未列冊追蹤,但地方文史工作者認為是彰化市現代最早發展商圈「半線町」代表性建物,有其價值。事後,文化局雖展現誠意,協調暫緩拆除,但後續發展恐不樂觀。

因為,等待成為古蹟期間,以及成為古蹟後,都可能導致文化資產加速破壞,類似情況也普遍發生在台灣各地。而去年8月,台北、台中兩處歷史建物,不約而同地遭受破壞,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105年8月4日,一場無名大火,台北市市定古蹟「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群」,3間日治時期留下的城市印記就此消失;台中火車站旁台鐵舊宿舍,無視台中市府「暫緩拆除」暫定古蹟公文,以「暫緩」不是「暫停」為由,停工數小時後強硬拆除,留下幾近空殼的房舍。

一邊可能是無意,一邊可能是有意,但最後結果都是建物受損,民眾對於政府落實文化資產保存的信心,蕩然無存。

一旦利益與理念產生衝突,如果不是觀念上已經進步,普遍接受,勝出的永遠會是開發方,文化保存如此,環境亦然。

其實,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裡面,將環教人員專業領域區分為八大類,其中即包含文化保存。許多朋友或許不能理解,兩者間到底有什麼樣的關係,但回到環境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思考,便可知一二。

環境教育法第一條:「為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

簡單的說,就是要培養環境倫理觀與責任。而環境倫理的文化素養,則需要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營造人與自然、人與社會間的和諧關係。

發展過程中,無論時間遠近,台灣各處均留下許多歷史發展軌跡和文化特色。文化資產保存,只是第一步,如何理解當時的環境,當時文化與自然間的互動,在地與環境共生的生活方式,是環境與文化保存更寬廣的意義。

文化資產如果不能獲得妥善維護,我們也就不容易有時間、有空間體察這些脈絡,沒有機會接觸、思考,自然也就無法形成態度,內化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現在,會是未來的歷史。沒有累積,就不會有深度,包容文化與環境,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願意包容文化的社會,環境才可能更好。

後記:105年11月30日,台中火車站舊宿舍區驚傳火警,起火點位於「20號倉庫」(1917年興建,1995年納入二級古蹟)後方的鐵道宿舍,大火吞噬3間舊宿舍;文化資產一再遭逢無名火與破壞,管理單位為國營企業尚且如此,如何奢望民間屋主能群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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