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與企業可以雙贏? 環境正義
由於國際趨勢影響,國內企業愈來愈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也開始具有環境意識,而使得環保團體與企業、政府開始走入攜手合作的環境夥伴模式。
2014/09/01 11071
Floriane Vita,取自Unsplash

由於國際趨勢影響,國內企業愈來愈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也開始具有環境意識,而使得環保團體與企業、政府開始走入攜手合作的環境夥伴模式。

今年四月,聯電公司啟動『Eco-echo生態保育希望工程』,以促進環境生物多樣性與物種復育、提升環保觀念為主要目標,與荒野保護協會合作以3年300萬元基金共同執行生態保育計畫,此外,預計從2016年起,提供每年100萬元向環團徵求生態保育合作提案 。

國內環保團體的財源,除了向社會大眾募款,還有接受政府單位如農委會、林務局、環保署等委託調查或推廣計畫收入。由於環團大多與企業站在對立的立場,即使偶爾接受企業慈善贊助也擔心遭受『與企業利益掛勾』之譏,影響自身公益、正義形象。然而,當企業對環境的思維轉變,環團或許可以開始思考與企業建立策略性雙贏的合作關係以擴大環境效益,而非僅是接受短暫或一次性的愛心捐款。

以目標導向的角度來看,環團如果和企業合作,可以影響企業的供應鏈廠商,或者激勵其他同業仿效追隨,對環境效益有加乘效果。同時,和其他工作例如政策的遊說、倡議等相較之下,妥善規劃和執行的企業合作案較有可能完成具體量化的成果,而且企業的技術與資源更可提供環團嘗試創新作法的實驗機會。

對企業而言,趨勢所及或所迫,環境議題已是公司營運策略的考量,不論是降低成本、發展新市場、減少企業營運的環境影響、加強品牌價值或企業形象等,國內許多有歷史、有經驗、有專業知識的環團,其技能與觀點是企業可以整合利用的資源。

由於雙方是發展合作而非慈善贊助關係,合作的需求如果是急迫性或雙方可以分別獨立完成,易因各自立場不同較無法建立雙贏的成果,例如企業內部可自行完成節能專案,若想應用此技能和經驗幫助社區或學校,藉助在地環團的溝通協調將更有效率。

有效的合作是雙方必須共同承擔合作案的風險,也分享合作案的成果,因此在專案的主題選擇與設計需要深思熟慮。

目前歐美企業與環團合作的主題以氣候變遷、社區參與、能源為主,國內企業則似乎偏好生態議題,如溼地、植樹、動物保育或大型環境節日,而爭議性或複雜難解的議題常得不到國內外企業的青睞,例如國內的核四、國土復育等議題。

形象公正、信譽良好且歷史悠久的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Wide Fund for Nature, WWF)經常致力於推動企業和環保團體對談的平台,由WWF與環團共同為企業的開發、污染、環境負荷等問題找出對策,並發展合作的專案,參與的企業無「漂綠」之嫌,環團也不用擔心影響形象。

相形之下,台灣的企業與環團尚缺乏溝通管道或對話的平台,以協商共利的合作方式,因此環團與企業發展雙贏的合作模式可能還有很辛苦的路要走,期望至少從觀念的轉變開始,企業與環團都能踏出更積極的步伐,以一種新的力量創造新的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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