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改黃豆適度說不! 環境正義 環境法治
基改黃豆的第三大進口國日本,他們所食用的食品,卻只使用非基改黃豆。 其間差異,不得不慎。
2015/07/23 11714
Thomas Kinto,取自Unsplash

104年7月14日,台中市市長林佳龍與台中市農會召開記者會,宣布委託台中市農會推動大豆(非基改黃豆)收購計畫,保證收購價每公斤為45元,另針對契作者給予每公斤5元獎勵金。初步規劃種植100公頃,產量可達250公噸。農業局表示,會將這些大豆作為學童營養午餐食材及社區老人供餐,未來將推廣至其他雜糧作物。

挑選黃豆不是沒有原因。根據統計,台灣在去年共進口245.5萬公噸的黃豆,每人每年黃豆消費量為11公斤,比鄰國日本及中國更高;台灣每年進口黃豆約有九成以上是非食品級黃豆(基改黃豆),在國外多半作為飼料及榨油使用,然而台灣卻准許這些非食品級黃豆市場,做成大家常常食用的豆漿及豆腐等豆製品。

相較之下,基改黃豆的第三大進口國日本,他們所食用的食品,卻只使用非基改黃豆。 其間差異,不得不慎。

然而我們的政府對黃豆卻是非常的寬容,是否因為來自美方及跨國大型企業強大的壓力不得而知,但最起碼我們應該做到詳實標示類別,讓民眾有選擇的權利,甚至考慮訂定相關措施及規範,確保非食品級黃豆僅作為飼料或榨油等用途,而非作為一般食品來進行販售。

以台中市政府為例,推行契作100公頃僅能提供250公噸黃豆,約佔去年進口量的0.01%,若要提升自給率至1%,需要高達1萬公頃的農地。如果自己率要達到100%,以103年度台灣農耕土地總面積近80萬公傾,全數提供黃豆種植,亦無法滿足國內黃豆需求,進口是必要的選項,也因此標示把關是必要的工作。

其實,光是標示這樣一項工作就困難重重,我國「基因食品強制標示」早自92年便開始實施,但針對民眾最關心的「散裝」豆製品,經過10多年奮鬥,去年12月22日才一口氣通過「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104年7月開始分三階段陸續施行。

多虧了食安風暴接連爆發,一般民眾最容易接觸的散裝製品才終於得以有標示義務清楚。然而,真正的挑戰是在立法之後。以目前進口 9成基改黃豆進口狀況來看,市面上幾乎都是基改黃豆原料,只要3%就要標示挑戰不小,如何落實,有待政府單位積極投入。

究竟非基改黃豆於健康究竟有無影響,目前正反兩方說法都有,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基改黃豆是為了提高產量所製作出的品種,擁有一般栽植的黃豆所沒有的抗農藥基因,可以避免被農藥所害影響收成。因此就算基改黃豆本身對於人類身體健康沒有影響,但其所使用的農藥相較於一般黃豆來說,使用更多,對於環境的衝擊更大,影響當然存在。

基改作物是高度工業化、效率化,極端壓榨土地生命力的消費主義表現,便宜且大量的生產,背後的代價,或許是看得見的環境或是看不見的健康。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便宜容易造成浪費,也難以體會對自然、對農作的那份感恩的心。從這些角度來看,站在台灣的立場,或許已經有足夠的理由,適度的對基改說不!

延伸資訊:

基因改造作物存在著許多爭議,在健康、道德、政治和社會經濟之間,取之自然、用之自然,誰來關心我們的環境是否也受到傷害?而是否又是一場人類自以為的"人定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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