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環境轉型的轉捩點--萬人受害的「水俁灣事件」 環境正義
經過一連串的公害立法,日本到1970年代後期,工廠污染已經得到有效控制。
2017/09/29 14169
Kristin Wilson,取自Unsplash

經過一連串的公害立法,日本到1970年代後期,工廠污染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於是有餘力在公害防治之外,透過《環境基本法》的立法,思考什麼是「好水」、「好空氣」,3、40年間不斷提升整體水質的基準。

反觀台灣,歷經鎘米、戴奧辛鴨蛋、RCA、安順廠等重大汙染事件,對於環境的治理依然停在公害防治,從來沒有一條法律告訴我們:「什麼是乾淨的河川水質」、「什麼是健康的空氣品質」;也沒有哪一個機關嘗試去追求高於最低標準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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