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6億中,只有5.5億是損害賠償金,另外40.5億是「懲罰性賠償金」。
這是在懲罰嬌生沒有用最有效的方式檢測其爽身粉產品中,是否在開採滑石粉過程不小心摻入石棉(兩者常在同一礦區出現,前者是爽身粉原料,後者會致癌)。
所謂有效的檢測方式是指先將滑石粉濃縮,再進行檢測,比較容易區分出石棉,嬌生從1970年代就知道這種檢測方式,但拒絕採用。
法官得出原告勝訴心證的證據還包括: 美國癌症預防研究期刊在2013年公布的報告,爽身粉使用者罹患卵巢癌的風險提高;嬌生公司自己聘請的專家MatthewSanchez博士在法庭中宣誓他曾在J&J滑石中找到石棉。
在這個充斥化學物質的年代,密蘇里州的法官並未執著於「科學的確定性」,一定要求原告證明罹癌與爽身粉之間的「因果關係」,而是單就「檢測方式的不確實」,認定嬌生有惡意、必須賠償,這樣的司法才能不負「正義」之名,也才能在「人類世」中發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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