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自覺並重,不讓海洋日蒙塵 水與海洋
地方政府雖努力以不同方法想解決漁業污染問題,但這些法規的力量,不一定比得上漁民們自己願意保護大海的力量。
2016/10/11 61271
圖/Capri23auto

據統計,80%的海洋垃圾來自陸地,過去民間及地方政府多針對海岸淨灘或清除河面垃圾,目的就是要減少陸源垃圾透過水路進入海洋。據環保署統計,近10年河面垃圾清理量,介於8,600公噸至2萬4千公噸間。


104年環保署進行「台灣海域污染清除處理調查計畫」,於台南安平港、卑南溪口、蘭陽溪口、淡水河口、墾丁南灣及佳樂水風景區近岸6處,以人員潛水方式進行海底調查及清除。調查顯示,垃圾以鐵鋁罐占比較多,而佳樂水風景區則清出橡皮管、廢棄魚網和廢輪胎最多,環保署因而籌編了明年度1,350萬元預算,補助地方環保局及潛水協會,執行海底垃圾清除工作。

 

我們的海洋,受到陸地垃圾污染以及海中廢棄物污染的雙重夾擊,環保署提到的廢棄漁網,就會纏住許多海洋的生物,前來獵食的生物也會一起被纏住,造成所謂「幽靈捕撈」的問題。


日前鋒面過境,台南四鯤鯓的海岸也充滿了牡蠣養殖用的保麗龍以及蚵架,四鯤鯓到黃金海岸長達四公里的海岸線,變成了一條白色的保麗龍海岸。台南市府為鼓勵漁民自行回收,蚵架每棚補助250元,保麗龍每塊今年也首度補助30元,但遇到強烈的西南氣流,還是讓部分的蚵架以及保麗龍被沖上岸。

5月底、6月初是台南市牡蠣採收季的尾聲,雖然台南市政府鼓勵漁民回收保麗龍,但仍會有許多漁民將養殖牡蠣用的蚵架、保麗龍丟棄,於是每年6月8日的海洋日,就會看到海灘上一片靄靄白雪的諷刺場景。


從源頭做起,徹底執行廢棄物回收,相信可以從源頭解決問題。針對許多漁船隨手將用完的電池、燈泡丟入大海,今年(104) 2月宜蘭縣政府就研訂了「漁船廢棄物清理回收自治條例」,規定漁船進出港都要列報並回收廢棄物,減少海洋垃圾,縣議會審議通過後,環保局與漁民協調,決定從污染性高的電池、燈泡列為第一波回收物品。

依照條例規定,漁船所有人在漁船進出港前,應記錄載運物品及廢棄物數量,進港時,不得短少30%以上,違者罰6千到2萬元,回收的電池與燈泡還可兌換日用品,提高回收意願。


地方政府雖努力以不同方法想解決漁業污染問題,但這些法規的力量,不一定比得上漁民們自己願意保護大海的力量。澎湖七美的漁民,就意識到大海是漁民的命脈,而推動減少海拋廢棄物的工作。

 

澎湖漁民因為漁船空間小,所以時常將廢棄物丟在海裡,像是菸蒂、保特瓶、玻璃瓶等,甚至是無線電定位系統發射器內含的1號電池;當地環保團體透過「七美海男人、鬥陣做環保」的環保回收計畫,成功回收了8成的廢電池。


為了吸引漁家的參與,回收的廢棄物可以交換全新的無汞環保電池以及礦泉水,同時七美島上的青年分每月、季及年終協助統計回收量,並定期回饋物品給參與踴躍的漁民們。七美長駐的漁船約有30幾艘,至今皆已加入回收計畫。

地方政府再怎麼努力的推動政策,若沒有漁民的覺醒,終究會有漏網的垃圾,澎湖七美漁民的覺醒,不但淨化了澎湖的海域,也展示了另一種保護海洋的力量,法規與自覺如果能夠雙管齊下,海洋會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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