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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赤道原則之實踐與永續金融」論壇紀實 環境正義
為響應氣候行動日精神,環品會舉辦邀請產、官、學與NGO代表齊聚,研議永續金融浪潮下,臺灣銀行可以扮演的積極角色。
2021/11/05 13456
作為長期關心氣候變遷議題與臺灣綠色轉型的民間團體,為響應氣候行動日精神,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於11月5日週五上午舉辦「赤道原則之實踐與永續金融」論壇,邀請產、官、學與NGO代表齊聚,研議永續金融浪潮下,臺灣銀行可以扮演的積極角色。

為期兩週的英國格拉斯哥氣候大會(COP26),第一週即將結束,依照慣例第一、二週間的六日是民間氣候行動日,透過網路串連於各地舉辦氣候遊行或提出氣侯行動訴求,本此會議也可視為臺灣民間團體發起的「赤道原則與永續金融」氣候行動。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指出, 11月3日氣候大會的第一個專題就是「金融」。由聯合國氣候金融特使、英格蘭銀行前總裁卡尼(Mark Carney)宣布成立「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GFANZ),召集全球450多家、資產總額130兆美元的金融機構,承諾在2050年之前,旗下所有資產達成淨零排放;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也積極成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為金融市場建立全面且全球一致的永續揭露基準,並規畫於2022年下半年發表第一套氣候準則。這兩項重要綠色金融與氣候行動,意味著氣候議題必然成為金融決策的關鍵考量。

謝董事長進一步強調,眾多綠色金融機制中,「赤道原則」可以說是氣候議題先行者。2020年10月生效的赤道原則第四版,新增氣候變遷、人權與原住民等重要議題,要求加入赤道原則之銀行必須達成巴黎協定之目標,且赤道原則納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要求,需考慮相關轉型風險等,並有客戶報告要求,最低報告義務等規定。其中,赤道原則二:環境及社會評估(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Assessment),具體要求赤道銀行專案融資客戶進行適當的環境和社會評估,評估報告(ESIA)應提供與提呈專案性質和規模在某種意義上相關相稱的可減少、減輕和在剩餘影響依然存在的情況下賠償/補償對工人、受影響的社區和環境造成的風險和不利影響的措施。這些規範性要求,對於臺灣正在進行之離岸風電、光電再生能源發展,土地利用變化與當地居民及原住民族權益來說非常重要,對於氣候變遷與人權來說,也是重中之重,並可補足環境影響評估不足之處。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科長林美杏回應,2020年12月通過之我國「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即依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規範與精神,就企業營運有關的人權保護事項,提出重點行動,其中包含提倡企業強化非財務資訊之揭露,如參考重要國際準則研議涵蓋利害關係人關注之能源使用、廢棄物處理、勞動條件、生態保護、原住民權益等議題項目,以及擴大強制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範圍之可行性等,鼓勵包含金融機構在內之企業將盡職調查擴大至氣候變遷與人權範疇。

2020年8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期透過金融機制,引導企業及投資人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議題,促成投資及產業追求永續發展,協助達成我國減碳目標。

作為國內鼓勵推動赤道銀行主責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本國銀行組科長林秀蓮表示,2018年增訂「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第20條之1,已修訂銀行承作專案融資除應依一般徵、授信規範辦理外,應盡職調查、風險評估、風險分攤機制、貸後管理等工作,未來金管會並會注意國際金融規則與氣候變遷議題,適時研議加入相關規範,並鼓勵銀行關注氣候金融。

她也提到目前為止,臺灣加入赤道原則之銀行已經有十一家,是亞洲地區排名第一的國家,未來也會鼓勵更多銀行加入這個自願性的赤道原則,建立具有競爭力的永續金融基礎。

對此,350.org亞洲區管理總監張良伊表示,目前國內環境影響評估,缺乏社會風險之系統評估衍伸許多爭議,國內銀行既然有那麼多銀行簽署赤道原則就要落實這方面要求。例如國外日本有就綠色金融表現進行銀行評鑑(公平融資指南Fair Finance Guide),國內較缺少這方面資訊。他也提醒赤道銀行要兼顧國內外業務的遵約機制,以符合規範要求。

針對如何落實赤道原則,國立臺灣大學風險中心博士後研究員陳米蘭認為,赤道原則提到許多應揭露事項,如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ESIA)摘要線上報告,包括相關的「人權和氣候變遷風險及影響」概要;年碳排超過 10萬公噸的專案,運作階段每年碳排報告,原住民族知情同意參與等,這些資訊普遍難以取得。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宗聖表示,這幾年來來臺灣陸續有11家銀行加入國際上的赤道原則,成為赤道銀行。表示這些銀行於融資時,更加重視環境及社會相關影響的議題,朝向永續金融方向前進,這是很值得稱讃的事。不過,目前承作國內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的國內赤道銀行,在自己或是要求開發商資訊揭露方面,明顯不足,而有逐步改進的空間。今天會議的目的即是在嘗試解決這個落差。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韋仲補充,政府部門得參考國際金融組織(包括世界銀行集團以及區域性開發銀行)所訂立的社會與環境標準,適度將國際間已具高度共識的規範內容納入國內法。對於赤道原則金融機構而言,則是可以更積極揭露相關專案融資計畫的訊息,使民眾更清楚知悉金融機構在永續金融目標上所做的努力。

本次「赤道原則之實踐與永續金融」與會來賓包含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科長林美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本國銀行組科長林秀蓮、350.org亞洲區管理總監張良伊、國立臺灣大學風險中心博士後研究員陳米蘭、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宗聖、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韋仲等,國內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及元大商業銀行等2間赤道銀行也積極派員參與。

截至110年10月底,全球共有38個國家,126家金融機構採行赤道原則,加入赤道銀行(Equator Principle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 EPFIs)行列,我國亦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2015)、玉山商業銀行(2015)、台北富邦商業銀行(201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19)、台新國際商業銀行(2019)、永豐商業銀行(2020)、元大商業銀行(2020)、第一商業銀行(2020)、兆豐國際商業銀行(2021)、王道商業銀行(2021)、臺灣新光商業銀行(2021)等11家銀行簽署赤道原則,期待下次論壇能有更多赤道銀行加入討論,形成公私協力交流的正向循環,並分享赤道專案操作經驗給更多金融機構參考。

【關於赤道原則】

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是國際金融機構的自願性行為準則與規範,用於判斷、評估和管理大型專案融資中所涉及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金融行業基準。

赤道銀行(EPFI)鼓勵客戶解決在專案開發生命週期中確定的潛在或實際不利風險及影響。為項目提供融資時,赤道銀行承諾 :

• 根據《聯合國商業和人權指導原則》(UNGPs)開展人權盡職調查來履行尊重人權的責任;

• 支持《巴黎協定》目標,也認可EPFI在提高與氣候有關的資訊可用性方面的作用,如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TCFD)在評估在赤道原則(EP)下受資助的專案潛在轉型風險和物理風險時的建議;

• 支援生物多樣性工作,包括致力於在相關研究和決策過程中強化證據基礎。

更多訊息請參考本會「赤道原則之實踐與永續金融」網頁
http://earthopinions.org/articleDetail.aspx?categoryId=3&dsn=781。


*本活動報導刊登於110年11月6日台灣好報,並獲Yahoo新聞、PChome新聞轉載:https://www.newstaiwan.tw/newspage.php?nnid=31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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