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川普二甩巴黎協定,難逃氣候之火 氣候變遷
認真看待淨零的政府,除了設定目標外,更要檢視實踐的步驟以及成本效益、不同世代福祉的調和,只會畫餅無法充飢,到頭來所有的世代皆輸。
2025/02/16 65

作者 陳長文/超國界法律教授、律師  謝英士/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律師

美國總統川普二任首日,簽署命令,再次退出巴黎協定。迥異於八年前的同樣作為,全球減排行動不為所動,震撼不再劇烈,因為淨零的列車已經啟動,美國聯邦政府跳車,但各州不一定埋單,其他有作為的國家更會抓住這個機遇,迅猛發展。

嚴格講,巴黎協定並沒有釐訂達成世紀末增溫不超過一點五度的時間表,二○五○年達成淨零目標是一個科學上的概念,並不是條約義務。有人可以更快,有人牛步以對、有人甚至不在乎,都有各自不同的短、中、長期效應。川普看短不看長,但極端氣候擺在眼前,氣候不正義也觸目可見,如何做出適當的選擇,惠及所有世代,是新型政治與文明的指標。

川普的美國優先,本不會與此牴觸,但他選擇利用其得天獨厚的化石燃料資源,雖可為石油國家添加續用的柴火,終究要面對氣候之火的試煉。氣候投資將在美國之外持續進行,美國未蒙其利也是令人遺憾的結果。

氣候政策要兼顧不同世代的利益

因為化石燃料「文明」而更早、更快發達的國家,在道義層面上應承擔更多、更高的責任,儘管國際政治從來不是道義掛帥。與此同時,還在發展、或者發展仍需仰賴化石燃料的國家,其碳排峰值將會更晚,這種動態平衡的氣候科學與氣候正義的糾葛,正是巴黎協定的宿命。

稍有憂患意識的人,不得不為勢必面對地球增溫的未來世代擔憂,但是,當前的人類制度,卻難以找到解決的方法—不管是科技、工程、倫理、政治等。

不同世代的不同氣候利益處於衝突的狀態。現今仍難擺脫化石燃料利益的一代、直面極端氣候衝擊的一代、後氣候時代的一代,各有不同的問題要面對與處理。

在世代的天平上,台灣站在什麼位置?

目前各國都沒有對上述三個不同世代各自所需政策做出假設情境,更缺少相互連接考量,使得公正轉型所稱不讓任何人掉隊的說詞,淪為空洞與虛無的承諾。台灣也是。

能源轉型做得比較徹底的國家,面對增溫的一代將可享受再生能源、降低空汙、健康有保障的利益,這樣的目標與所獲利益,正是當代共同追求的「氣候公共利益」所在,也正是永續發展的核心意旨。應該注意的是,注定面對極端氣候的一代,雖然在此世代可以不再有大量減排的壓力,但還是要致力於清除或減低前一代遺留的溫室氣體。由此可知,蓄積自然資源,發揮固碳效益的自然碳匯的意義與價值在此一世代更為重要。

先科學、後政策、再法律 台灣亦然?

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日前提出國家減碳新目標的草案,分別是相較於二○○五年,台灣二○三二年減量卅二%加減二,以及二○三五年減量卅八%加減二。賴總統說:我們要以二○三二年的目標在國內積極行動,並且致力以二○三五年的目標接軌國際的減碳進程,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心力。

賴總統話說得漂亮,但我們建請賴總統要先負責任的將這個目標背後的「科學方法」公諸於眾。再生能源若要達成廿%,需要多少土地資源?先科學、後政策,再法律,形成穩定可預期的良善氣候政策,否則難保賴總統跟蔡前總統一樣,任期結束(最長七年多、最短三年多),「就不關我的事了」。

唯有如此,才能讓宣示不會成為不負責任的藉口,就不能不認真面對台灣有限的選項,最快速度減少煤電,不能僅靠氣電,還要務實的使用核電,再生能源才能穩健合理發展。否則,夸夸其談的後果,大概連川普都會嗤之以鼻,也對不起巴黎協定,更剝奪下個世代生存權益,應面對法律與歷史的究責。

認真看待淨零的政府,除了設定目標外,更要檢視實踐的步驟以及成本效益、不同世代福祉的調和,只會畫餅無法充飢,各部會非常容易就依樣畫葫蘆,到頭來所有的世代皆輸,恐非全民所樂見,更不用說「不務實之極了」!

* 本文刊登於114年2月16日聯合報民意論壇:https://udn.com/news/story/7339/855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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