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自然不能著眼於短期利益 環境正義
珊瑚、藻礁、濕地、森林、海洋等,可提供多樣生態服務,是生物多樣性的寶藏,但為什麼在決策當下,卻很難做出有利於環境永續的選擇?
2022/07/26 11436
珊瑚、藻礁、濕地、森林、海洋等,可提供多樣生態服務,是生物多樣性的寶藏,但為什麼在決策當下,卻很難做出有利於環境永續的選擇?

7月中旬,由139個成員國組合、作為全球生物多樣性政策擬定重要參考之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台(The Intergovernmental Science-Policy Platform on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 ,IPBES),通過最新報告,認為以經濟為主之單一價值論(value monism)必須過渡到多元的價值觀(value pluralism),積極發展自然價值評估方法,有助於將自然的不同價值觀嵌入到政策制定中。

IPBES多元價值觀與自然評估報告(Diverse Values and Valuation of Nature)指出,經濟和政治決策常忽略自然所貢獻的非市場價值,即使考慮自然價值,也偏重自然對人類貢獻之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 values),以人類(經濟)作為論述主體,導致有所偏失。

隨著氣候變遷影響加劇,政策制定要移轉焦點,將自然本身、自然對人的貢獻,與人類的良好生活品質三者並重,不單以功利主義視角看自然對人類的貢獻,而是以多元化視角重新省思自然和社會相互依存的互動模式,並定義自然與人類之間應該是夥伴關係、共享價值。

報告發現,過去 40 年中,重視自然的研究數量平均每年增加 10% 以上。最近十年(2010-2020 年)以來的自然價值評估研究,最突出的重點是改善自然狀況(65%)的和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31%),只有 4% 的重點放在改善周圍的問題社會正義;如果從價值評估類型區分,74% 的評估關注其工具性價值,20% 關注內在價值,只有 6% 關注利害關係者價值。

報告指出,至少已經有50種以上自然價值評估方法,但很可惜地,在進一步審查的1千多項研究中,只有 2%曾就評估結果與利害關係者諮詢,只有1%的利害關係者參與評估過程的全部環節,自然價值評估研究仍缺少解決利害關係者間權力不對稱問題之企圖。

為了實現人與自然關係平衡的地球管理思維,IPBES向全球決策者建議,應該建立(1)認識自然的不同價值;(2)將自然價值評估嵌入決策;(3)改革政策和法規,以內化自然的價值觀;(4)改變基本的社會規範和目標,以符合全球永續性和正義目標等中心價值目標。

引入自然資本的概念,是一種使自然價值(評估)嵌入經濟體系的方法。問題核心不是某些自然資產是否有價值,而是這些資產究竟值得花費多少經費、以何種方式去保存、保護、改善。拒絕自然價值評估可能會惡化「公地悲劇」,反之,進行自然價值評估的過程,也是討論自然惠益分配,利害相關者參與的重要契機。
而在氣候變遷語境下,自然價值評估經常與「以自然為基礎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銜接,強調自然環境永續與維護自然與人類互動關係脈絡下的共益性。

關於 IPBES:

IPBES 經常被稱為「生物多樣性領域的IPCC」,是一個由 139 個成員國政府組成的獨立政府間機構。它是由各國政府於 2012 年建立,UNEP擔任秘書處,為決策者提供有關地球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及其對人類貢獻的知識狀況的客觀科學評估,以及保護和永續利用這些重要自然資產的工具和方法。有關 IPBES 及其評估的更多信息請參,http://xn--www-9u3exh5891a.ipbe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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