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飲水思源,也知道吃水果要拜樹頭。換言之,我們都接受環境是有價值的,經濟價值之外,更有精神價值。
既身而為人,不免都帶有「以人為中心」的價值傾向,這無可厚非。但『人』的概念幾經演化,所謂以『人』為中心,也未嘗不能與其他「生態中心」、「深層生態」、「生物中心」的概念重疊,而成為一個新的『人』。
「環境」在人類歷史上首次登上舞台,成為人類重要事務的時間並不長。在二十世紀中葉之前的所有科學家、哲學家、人文藝術家,如果涉獵「環境」、「自然」,都可說是鳳毛鱗爪,領先時代太遠。
現在這個階段,像極了西方文藝復興時期,那一次是人性的啟蒙,這一次是人性的復甦,是一起拯救地球、拯救自己。
自然是最偉大的立法者,可惜,人類的立法者經常遺忘自然的教誨。人就是太自負了,忘了怎麼更好的扮演好自己,其實只要有一丁點的常識就可以。
COP26大會於11月2日通過『格拉斯哥土地利用與森林領袖宣言』,強調所有型態森林、生物多樣性與永續土地利用皆是永續發展目標所需,且為達成人為碳排與固碳平衡、氣候調適及維持其他生態系統的重要與相互依存的角色。
包括美、中、俄,共有124個國家承諾將集體致力於2030年以前防免森林損失與土地退化,促進農村變革。這代表全球85%的森林面積,到2030 年將提供資金停止和扭轉森林砍伐。
大有回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會前「排放差距報告」所提,各國淨零排放內容不夠具體,缺少2050年前的短中期目標的意味。英國格拉斯哥氣候大會主席英國所主導之森林碳匯,有其氣候座標與意義。但這個重要的戰略軸線在環保署10月所提之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內均付之闕如,亟待重新回歸,並妥為規劃。
或許大家會好奇,為什麼是森林?怎麼不是海洋?關於碳匯,海洋或許還太深,有太多人類無法到達之境,無法量測,只能先呼籲不要加深碳排的負面影響。森林則不同。森林是少數可吸收或儲存二氧化碳之碳匯,具有可經營、量測、申報、驗證之特質;相較於其他溼地、海洋、地層或碳捕捉與封存設施,技術要求較低、經營規模更具彈性。
各國政府也許仍在猶豫如何捨棄燃化石燃料、進行碳定價,但他們必然願意擁抱森林,因為森林碳匯是基於土地、可表彰國家自然資源主權,且能賦權地方社區與惠益原住民,是最讓人民有感而有利於氣候公正轉型的減碳方案。
思慮及此,COP26的艱難開場以森林破題,可謂其來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