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森林管理民間方案 - 森林認證系統 環境正義
森林認證行動的開端起源於1980年代,由於當時各國政府的對於毀林及森林退化議題態度及處理上無法取得共識,所以民間及部分國家政府自發性的展開許多行動。
2014/05/07 14371
Andrew Coelho,取自Unsplash

森林認證行動的開端起源於1980年代,由於當時各國政府的對於毀林及森林退化議題態度及處理上無法取得共識,所以民間及部分國家政府自發性的展開許多行動。

學術界人士積極敦促各國進行相關立法(如:森林法);民間的環境組織展開脆弱森林保護運動;來自民間及國家的森林保護基金(主要為北美及歐洲)等。

到了1990年代民間的森林認證開始有了一些雛形。目前,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FSC)及森林驗證認可計畫(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 Schemes;PEFC)是全球最大的兩個森林認證體系。

1. 森林管理委員會

1990年在美國加州召開了一場森林管理會議,關心森林的人士包括由環保團體,木製品買家及社區領袖都認同,需要要創造一套系統確認木製產品的木材產地是否有進行良好的森林管理,以控制森林破壞的情況。

森林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3年,那時里約地球高峰會剛結束不久(1992年),這個里程碑意義的國際環境會議通過21世紀議程 及森林原則 ,後者是在推動通過森林公約挫敗後的替代產物。1993年森林管理委員會成立大會在加拿大召開,隔年旋即在墨西哥成立秘書處(2003年搬遷至德國)。

森林管理委員會運作方式主要是由其擔任認證團體的角色,來認證、驗證會員的團體是否符合該會所訂的相關森林標準。本身不從事驗證業務,而是由經過認可之驗證團體來實際執行驗證業務。對於通過驗證稽核之林業團體,會頒發驗證證書並允許在其發售林木或產品上使用FSC標章。

主要驗證項目分別有森林管理驗證(ForestManagement, FM)及監管鏈驗證(Chain of custody, CoC)二大部份,而驗證的標準及內容會因為區域不同而有所調整。

2. 森林驗證認可計畫

森林驗證認可計畫是由森林產業的各個產業團體共同成立的森林驗證推動團體。最初在1999年,森林驗證認可計畫是由11個歐洲國家的森林管理團體代表於巴黎成立的森林驗證體系,原本稱為「泛歐森林驗證(Pan European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後來因為參與組織超出歐洲範圍,故於2002年底將組織名稱改為「森林驗證認可計畫(Programme for the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也是PEFC)」。

森林驗證認可計畫的目的,是希望藉由互相承認第三者驗證制度,來推動森林的永續管理經營目標。主要驗證項目如同森林管理委員會,分為森林管理驗證及監管鏈驗證二大部份。

值得注意的是,森林驗證認可計畫的運作上是參與計畫者必須在其國家先建立國家驗證體系,並應經過森林驗證認可計畫的審核。透過不同驗證體系間相互承認,建構森林驗證認可計畫標章的可信度。

從歷史進程來看,森林認證系統的創設,有部分原因在於國際條約形成困難,開發與保育的矛盾讓國家間難以取得共識,更遑論作成拘束性的國際規範。因此,由民間團體自發性的創新組織、以推動森林永續的作為,就成為可行的替代方案。森林認證系統的建制,就是希望透過消費者的力量及製造商自發性的遵守,創造有別於國家集權模式的另類的森林管理模式。

這個方法會因為缺乏強制效果,而無法硬性拘束所有所有森林產業。但也因為不是硬性的法律規定,推動起來較為容易。在環境治理領域,自救模式比起國家模式來得更實際些,也不一定沒有效果。上述兩個森林認證系統的建構過程,足以證明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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