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哲學家及教育家-約翰‧杜威曾對自然下過定義,認為是〝人與環境互動的整體〞。這種「整體觀」的自然思想,從藝術的角度思考,可以說人與環境產生的任何經驗都有可能成為美感經驗。
環境,是生活的場域;藝術,則是生活的實踐。兩者雖看似風馬牛不相關,卻有著相互依存的關係。
台灣是亞洲第三、全世界第六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這樣的法制環境,賦予我們探索環境的制度空間,更重要的是開啟了人與環境互動關係的新思維。
很多時候,環境教育的內涵還存在誤解。有人將它視為科普教育的一環;有人直接認定它就是自然教育;或者,狹隘一點,覺得環境教育就是一種資源回收的教育等等。這些看法都對,但也都有問題,而且是很大的問題。
事實上,「環境教育」是價值教育,以知識為基礎,以行動為目的。簡而言之,環境教育的目的在於解決環境問題,如果不能解決,至少是培養讓環境更好的態度與方法。但是,所謂『提昇國民的環境素養』談何容易?是趕鴨子上架的政令式宣導?還是流於形式的課程教學?恐怕都不是。
關於環境教育的永續價值,還是得從根本的生活開始實踐。而「藝術」則提供一個軟性介質的整合概念,將環境的文化脈絡、議題等串連,作為更具層次及深度的體認。
在台灣甚至其他國家,這樣相關環境的藝術行動也已開始發酵。
綠雜誌 VOL.0 30中,介紹了許多以藝術行動連結環境議題的實際案例。從台灣藝術家吳瑪悧以「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以在地人的觀點出發,凝聚社區各方資源,用藝術的力量帶領民眾從新認識身處的環境。
在南美的巴拉圭,主廚RodolfoAngenscheid則和WWF基金會合作推出「地球暖化套餐」,在首都亞松森,將廚房移至戶外街頭,以太陽照射柏油路的高溫就能將食物煮熟,以簡單的行動藝術短時間吸引國際媒體矚目。
中國知名藝術家-徐冰,選定台灣屏東縣莫拉克風災區三地門鄉,原住民排灣族的家鄉,投入藝術種子,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台灣重要媒體積極報導「木森林計畫」,甚至開始探討社區在全球環境議題下的關鍵角色。
杜威的著作《藝術即體驗》及他所宣揚的,藝術乃教育重要的一環,也蘊生後續的「藝術在教育中」(arts in education)的概念。 因此藝術之於環境教育其實是互為主體密不可分的關係,透過藝術行動所帶動的環境教育,讓環境教育更深刻的紮根在每個人的心裡,也更貼切的將杜威所宣揚的-「藝術在教育當中,人與環境互動的整體」。
魔鬼藏在細節裡,如何取得藝術與環境的平衡並付諸教育之中,落實經驗與實踐,是我們必須努力前進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