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門好好挺直腰桿,當一隻有牙齒的老虎吧 環境法治 環境正義
老虎沒有牙齒,很難有虎威;政府或法律沒有牙齒,就很難讓人遵守法律。
2015/06/01 13611
Kelly Sikkema-,取自Unsplash

老虎沒有牙齒,很難有虎威;政府或法律沒有牙齒,就很難讓人遵守法律。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一再發生,如三聚氰胺、毒澱粉、劣質油到近日的農藥超標茶飲及工業用碳酸鎂等。根據網路上的統計資料顯示,自1980年代至今台灣已至少發生1百多起食安風波,其中2010年至今更有接近60起食品安全事件,占總數量的五成以上。

每每發生食安風暴時,政府與各縣市行政機關便開始加強查緝,但風波一過好像又恢復正常。雖然2014年12月已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強管理強度與罰則,但許多廠商依然故我,將自身利益擺在第一優先,食品安全棄之不顧。

2013年10月的黑心油風暴,大統曾被彰化縣衛生局開出18億5千萬元的罰款,大統後來提起訴願,衛福部以一罪不二罰的原則,自己撤銷了高達18億多的罰款,大統只需繳納彰化地院判決的5千萬元罰款,遠遠不及大統企業因使用劣質油品及銅葉綠素所獲得的利益。

2014年強冠黑心油風暴,衛福部也曾表明會修改食安法嚴懲強冠,然而修正案通過之後,衛福部仍以一罪不二罰之原則,強冠不須繳納2億元之罰款,只需繳納高雄市政府所開出的5千萬元罰單。

從這些地方顯現出政府部門間對於食品安全認定與橫向聯結仍然不夠,無法事前共同研商,以謀求公眾之最大獲益。

最近發生的碳酸鎂食安事件,竟發現知名鹹酥雞調味粉的上游公司「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使用工業用原料,混進調味粉販賣,並可能已經提供給下游廠商及鹹酥雞攤。我們的國民美食又遭受池魚之殃,深受其害,顯示相關業者並未因食安法修法,加重罰則而卻步,停止黑心生意。

食品安全問題很複雜,在食安法修正的過程中,條文的爭議不少,但嚴懲黑心食品的社會共識很強,衛福主管機關過去不曾好好利用行政罰法第18條,對於黑心業者加以重罰,追繳不法利得,讓黑心食品橫行,後患無窮。這方面環保署的作法倒是值得借鏡。

如果衛福部門可以挺直腰桿,在平時查緝食安階段就善用法律工具,對違法的業者課以重罰,並追繳其不法所得,相信一定可以達到警惕與預防的效果。如此才有機會抑止投機歪風,還給民眾一個吃的安心,買的放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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