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家還在嗎? 重視台灣內部的「環境難民」問題! 環境正義
究竟什麼叫做環境難民?
2015/10/21 12031
speedbug/Flickr

究竟什麼叫做環境難民?根據聯合國的定義,環境難民(environmentalrefugees)是指「由於顯著的環境破壞(含天災與人禍)有礙其生存並(或)嚴重影響生活品質,人民被迫暫時或永遠的搬離其原來居處 。」在聯合國的定義下,這批北上抗議的民眾如果尚未搬離原居所,可能還無法稱之為環境難民,但是他們的生存環境已經受到嚴重威脅卻是毋庸置疑的。

世界銀行早在2005年就指出全球僅有5%的地區,即約35個地區有3種複合式災害,但台灣地區面臨2種災害風險的可能性竟高達9成,3種複合式災害的可能達73%,故台灣可說是地球上最容易受到天災的地方。 就像港片「功夫足球」中周星馳曾經對趙薇說,「地球是很危險的!」,而全地球最危險的地方就在台灣。

台灣不但天災多,我們還有人禍。顯性的人禍如去年的高雄氣爆事件,在人民心中埋下巨大的陰影;隱性的人禍更是多不勝數,例如著名的RCA土地污染事件、六輕持續燃燒生煤石油焦污染空氣等等,更是讓台灣人民的生存環境飽受威脅、雪上加霜。

在這樣體質脆弱的台灣,經濟發展要更小心謹慎。例如現今國際上已經發展出所謂「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亦即「當某行為或某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危害時,即使原因與結果之間沒有完全的科學性證明,也應當停止此行為或使用此物質。此種狀況下,證明的義務應由行為製造者進行,而不在受害者或一般大眾。」預警機制出現超過20年,已是國際環境治理面對科技風險之主要原則,但是卻遲遲無法落實在台灣的環境法治,特別是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中。

今年我們見證了敘利亞400萬難民的逃難悲歌,在慶幸台灣沒有戰亂的同時,卻沒有注意到近年受到天災(颱風、土石流)、人禍(公害污染、爆炸)威脅,而被迫搬離家園的「環境難民」正在迅速增加。在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天平上,如果我們持續盲目地往經濟的一方傾斜,就會有更多的煉油廠蓋在疑似斷層帶上、更多的廢棄物掩埋場蓋在地下水集水區、更多的儲油槽興建在人口稠密的地區,果真如此,有一天,你我大概也都無法避免淪為「環境難民」的命運!台灣是一座海中孤島,我們無處可逃。

作者:高思齊(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原文刊登於#環境資訊中心http://e-info.org.tw/node/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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