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為誰存在? 生物多樣性
國家公園的規劃應要有長期周延的科學研究和規劃並考慮到生物多樣性和豐富度,不單單只是劃設而已。
2016/10/11 61313
太魯閣國家公園 圖/mechain990

國家公園的英文National park,國家自然保護區叫做National Nature Reservation。不過Park這個字,在台灣,可能是維護生物多樣性的Park,還是有可能服務車子的Parking lot?

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美景太受人喜愛,每每到了連假,皆被車水馬龍的遊客被塞爆。國家公園內還為來訪的遊客開闢棧道以「親近自然」,造成出外旅遊每個景點有了國家(national)兩字和停車場(park)就變成國家停車場(national park)的窘境。

中華民國國家公園法第八條定義國家公園:指為永續保育國家特殊景觀、生態系統,保存生物多樣性及文化多元性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劃設之區域。

根據IUCN對自然保護區的定義, 對自然保護區有6個分類; Ia 嚴格自然保護區、Ib 荒野區、II 國家公園、III自然紀念公園、IV 生境/物種管理區、V 陸地/海洋保護景觀、VI 資源管理保護區。

105年底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口誤要在太平島上「蓋」國家公園,開放國人上島旅遊,太平島除了一些物理問題無法克服讓國人親臨外,太平島因為軍事要塞被保護,過去沒有遊客打擾,生態保存程度好。南北韓38度線邊界的區域可以擁有完整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完全是因為政治問題成就的,龜山島因為1977年後居民全數撤離,現為軍事管制區,也使其保存了其特殊的生態。

我們可以從小琉球和綠島開放遊客觀光的經驗推測,太平島劃定成國家公園並開放觀光,只會造成生態多樣性的損失,造成生態浩劫。環境資源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其獨特性,稀有性,所有常有人檢視、質疑環境資源是否時屬於「特權資源」,只有特定身份的人可以使用。何況在台灣,時常都有財團入駐國家公園開發的爭議不斷,入駐開發國家公園成為財團特權,稱為國家公園實在名不副實。

無獨有偶,高雄市市長陳菊也向民眾保證,規劃在2030年成立美濃國家自然公園,很多人樂觀其成。但是,美濃長期有人開發,原生林破壞、水泥化嚴重,頂多只能分類於第四類的地景保護區。當初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成立,雖然歸功於民間的力量,但其生物多樣性豐富度還是不足以稱國家兩字,再試想人們肆意開發土地、隨意餵食動物、種果樹、鋪水泥卻沒有施予懲處。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在IUCN 也只能被歸類於第四類,它的生物多樣性與管理足以冠上國家兩字嗎?

設置國家公園的範圍大如其於美國,每一百年還是有10%的哺乳類滅絕,可見,維繫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的困難及挑戰比人類想像的難,國家公園的規劃應要有長期周延的科學研究和規劃並考慮到生物多樣性和豐富度,不單單只是劃設而已。

目前台灣已有高達九座的國家公園,但生物多樣性是否更好? 再多兩座美濃、太平島國家公園會更有幫助嗎? 最後我們不禁認為國家公園是服務人、服務藍綠,也顯示台灣政治人物於解決問題的思考上還是十分落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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