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在最新的一個判決中宣告英國政府的天然氣裂解法規違法,主要是英國政府未能考量裂解的科學證據以及對氣候變遷的衝擊。
這是英國政府想要簡化天然氣裂解程序的挫敗。
去年英國的「地球之友」對天然氣裂解提出訴訟,希望藉由司法審查,糾正英國政府對於天然氣裂解的政策。
法院認為,所謂科學證據包括氣候變遷的衝擊,英國政府在進行相關天然氣裂解政策規劃時,顯然未做好上述科學證據的工作。
這個判決意味著反對者可以用氣候變遷作為理由,要求檢視核發天然氣裂解場的許可執照是否合法。判決將影響日後類似案件的提出,新的天然氣裂解場址將遭受更多的挑戰與質疑。
主審法官Dove更指摘英國政府所進行的公眾諮詢流於形式,設計粗糙且程序不當,因此違法。
判決還指出裂解的天然氣不能被視為低碳能源,這對英國政府亟欲擴大天然氣裂解場的政策也是一個阻礙。
英國政府目前是將發放場址許可的權限下放給地方,此項政策勢將面臨改變。依照法院的見解,即使是地方政府核發天然氣裂解場址執照,一樣要考量氣候變遷的衝擊。
英國政府確立要完全去煤,天然氣成為唯一可選的快速替代方案。英國政府進行的地質調查曾指出,天然氣裂解場址附近的甲烷並未達到預期的標準。光這一點就足以引起疑慮,更何況天然氣的總量究竟有何衝擊,根本未受重視。
積極佈署天然氣場址(包括燃煤改燃氣)的台灣,會受到司法審查嗎?
https://www.theguardian.com/....../high-court-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