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 下的氣候不正義 氣候變遷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台灣能化石燃料補貼高達6億美元,去年九月經濟部邀請APEC專家來台檢視我國是否有不當補貼化石燃料情形,結果令人失望。
2017/08/29 55383
林柏廷繪圖

人類過度依賴化石燃料,是造成氣候暖化的主因。理論上我們應該朝脫碳經濟發展,但現實世界卻充斥著對化石燃料的援助、補貼—而且是用老百姓的錢。

化石燃料補貼是指政府透過人為手段壓低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氣、煤炭)在市場的價格,促進化石燃料的高需求量。目前國際上對化石燃料補貼還沒有一致的定義,例如國際能源總署(IEA)是以能源「市場價格」與「實際取得價格」之間的差價作為基準;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除了計算「差價」外,也將空氣汙染與氣候變遷等「環境成本」計入其中。

2015年IEA與IMF分別提出全球化石燃料補貼狀況的評估報告。

在IEA的計算下,全球補貼金額為3,250億美元,台灣為6億美元;IMF的計算方法下,全球補貼金額為5.3兆美元,台灣則為315億美元。

如依據IEA的報告,台灣的人均補貼為24.3美元,超越中國(15.5美元)與南韓(3.6美元),去年美國務院副助理國務卿暨亞太經濟合作會(APEC)資深官員馬志修來台時,也曾呼籲台灣取消相關補貼。為此,經濟部主動邀請APEC專家來台檢視台灣是否有不當的化石能源補貼。

今年七月APEC「同儕檢視」報告出爐,令人失望的是,審查項目並未如經濟部所言,包含最重要的燃煤、燃油電廠補貼,反而避重就輕地「選考」離島貨運補貼、路燈優惠電價、農業機油電補貼等五個項目,不但無法反映台灣真正的問題,也讓國際同儕檢視的意義大打折扣。

台灣的化石燃料補貼出現在許多地方,比較顯而易見的補貼包括:大眾運輸事業的補貼、漁船用油補貼、獎勵石油開發技術研究發展、工業用電價格長期偏低等項目;另外還有一些隱性的補貼,例如過於寬鬆的電力設施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讓發電的外部成本長期被嚴重低估,也助長生煤、石油焦等劣質燃料的使用。又或者是環保署於去年十月公告天然氣設施免受空汙法處罰,也同樣在減輕化石燃料的外部成本。

這些補貼就像是「外掛程式」,讓能源自給率只有0.6%的台灣,可以發展電子、石化、鋼鐵等高耗能、高汙染產業,而漠視台灣自有的天然再生資源:風力、陽光、地熱以及覆蓋率佔60%的森林或其他生質燃料的潛力。

事實上,化石燃料補貼是典型的氣候正義(climate justice)議題:氣候正義將全球暖化視為倫理與政治問題,而不是單純的自然現象。其核心的主張是要避免那些最不需要對氣候變遷負責的人,最後卻承擔最嚴重的後果。

然而,在蔡總統的願景下,2025年將有80%的電力來自化石燃料,這將與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減碳目標嚴重扞格,進而出現扭曲的妥協政策:將電力設施排放的溫室氣體轉嫁給電力消費者,恰恰是讓排碳最少的人,承擔最多的減碳責任。

這些氣候不正義的制度竟未能接受APEC專家外部檢視,實在可惜,也暴露經濟部乃至台灣政府不敢面對真相的糗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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