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 水庫難解氣候的旱 環境法治 氣候變遷
百年大旱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 以水庫作為因應氣候變遷的方案,是否真有必要也有疑問。
2020/12/07 17401
圖/109/12/07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報導圖片

中南部水情吃緊,經濟部近日重提水庫計畫,包括新北雙溪、苗栗天花湖及台南南化(第二水庫)等3座新水庫,並進行全台7座水庫壩體加高以「因應氣候變遷加劇」以及「百年大旱」。


百年大旱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 以水庫作為因應氣候變遷的方案,是否真有必要也有疑問。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所兼任研究員汪中和認為,興建水庫弊多利少,應提高農業用水灌溉效率、提高工業用水回收及循環比例等,才是正途。


如果要因應氣候變遷,首先應有科學調查。英國政府在2013年提出一份氣候變遷對水庫的影響與因應報告,內容長達178頁,台灣沒有這類報告,顯見政府對於氣候變遷的認識有限。「氣候變遷」對於經濟部而言是推動水庫建設的「說詞」,而非真正的理由。


面對氣候的變化,政府很快提出大刀闊斧的水庫建設作為開源方案,節流部分則從農業下手。10月中經濟部和農委會無預警公告停止灌溉桃竹苗地區農田,1.9萬公頃即將收穫的水稻因而枯死。極端氣候下,因應水資源短缺問題應該更多元,從供水與用水面思考,並依據「共同但有差別責任」的原則,來公平合理地在不同用水端分配責任。


在供水面,農業用水雖然最多,為7成,但水源的67%來自自然的河川,3成來自水庫與壩堰,其餘4%來自地下水。對照地形、糧食習慣相似的日本有將近9成的灌溉水來自河川,另外1成來自農地的蓄水池,完全不需要水庫挹注水源,或許面對農業的用水需求,改善河川水質與停止填埋埤塘是更好的方法。
工業用水雖較農業少,但使用過後的工業廢水無法回歸自然。目前台灣對於工業廢水的管制僅止於設定排放標準,無法確保河川水質。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興建60座汙水處理廠的願景,是產業界因應缺水應承擔的責任。


民生用水方面,道路與建築的涵水潛力、公園綠地海綿化濕地化等「藏水於民」的水調適方案要被看見,對於節水家庭、公司的識別與獎勵,應該是水公司可以做的。


世界氣象組織表示,2015年到2020年「可能分別都是紀錄上最熱的6年」,極端氣候的未來已經來臨。首當其衝的水利部門也許更需要提早因應做個具有氣候視野的機構,不能再以大建設,甚至是傳統的水庫建設思維應對氣候變遷的衝擊。在行政院組織改造之前,請水利署當個看守部門,耗費大筆經費的建設可以考慮少一點。(作者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副秘書長鄭佾展、研究員高思齊)


本文經修改標題後刊登於109年12月7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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