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環保已經不保?! 環境法治
政府已變成無所不能的大政府,對民主價值是傷害,對環境則可能是世代不正義的開始。
2020/02/27 20501
圖/Kim Nguyen

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正熱,但環保工作已降至冰點,一言堂、獨裁現象越來越明顯。政府已經變成無所不能的大政府,對民主價值是傷害,對環境則可能是世代不正義的開始。


繼環評法環評委員高同質性都是環境工程背景,不反駁、不討論、不直播爭議後,攸關台灣永續發展的「國土計畫法」,20日行政院院會也通過修正草案,其中第15條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得不受各級國土計畫限制變更土地使用 。從李應元到張子敬,台灣環境政策大開倒車,人民早該看清環保署只是行政一體的一顆螺絲釘,是護航開發的打手,而不是環境的守護者。


我們永遠不會忘記: 當2016年政府為了兌現非核家園政治支票,確立2025年80%化石燃料的逆世界潮流的高碳經濟走向時,環保署立刻呼應,將溫管法束之高閣;2018年3月詹副署長響應賴前行政院長「乾淨的煤」的愚民言論,不顧深澳電廠對當地海洋生態與北部空氣汙染的危害,投下通過環評的關鍵一票;中油在觀塘建設的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採用會讓周邊海洋生物完全滅絕的填海造陸方案,仍然通過環評;在中火爭議上,環保署已經成為台電的宣傳處;今年初審查爭議逾20年的淡北道路案,閉門會議竟然只花十分鐘就通過;台中火力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案,環團要「借」三分鐘發言,現場為此竟僵持一小時;彰濱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和二林精機產業園區兩案,主席都要求環團不准直播。


這次如果不是這麼多環團朋友努力不懈的長期參與環評程序,我們不會知道原來環評的旁聽對環保署來說只是一種對人民的「恩賜」,想給就給,想收就收,對於民間的發言本來也是「參考」而已,現在乾脆限制發言,又奈他何?


有人說環評否決權是一把尚方寶劍,然而環評委員的選任權集中於署長一人,同時又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監督機制,這把代表政府絕對權力的劍,不但不能保護環境,反而把台灣山川大地砍得遍體鱗傷,環評通過率從2016年不到7成,到現在已經上升到9成 ,政治顯然凌駕專業,這樣的環評有何意義? 我們還能對子孫後代承諾永續發展嗎?


環評法走過25個年頭,曾經發揮一定的作用,但現在越來越像橡皮圖章,台灣的環評制度已經走到思考是否保留環保署否決權的十字路口。從長遠的目標來看,我們同意台灣環評制度要朝向取消環保署否決權的方向改革,因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讓環境因素考量成為所有政府機構決策的日常。


當環評成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業務之一,我們更需要一個站在「環境守護本位」的機關,從「環境承載力」的角度,對開發單位的環境影響說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准否決策、開發案執行過程的報告書等,從專業的角度做出評價、建議。同時民眾參與的機制也要更完善,包括仿效美國,將開發案登錄/公開、並修訂資訊法制,建立更完善的公眾意見參與管道。


希臘詩人Archilochus說過:狐狸知道很多事,刺蝟只知道一件大事。不管環評制度何時調整,希望環保署,是專注於環境保護的刺蝟,而不是多有盤算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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