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國際氣候表現評比,台灣評價非常差 氣候變遷
德國看守製作的「氣候變遷表現指標」出爐,57國當中台灣排名倒數第五。特就報告發出的訊息、環保署的回應、以及未來減碳方向提出本會意見,供各界參考。
2018/12/11 42522
CCPI 2019 OverallResults Table

公關救不了環保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資深研究員高思齊


日前環保署宣布將在4/22世界地球日舉辦千里淨灘活動,署長李應元表示將提供各縣市公布可使用的海灘共1千公里,讓社會大眾認養淨灘。以每人10公尺為認養基礎,大公司可認養100公尺或1公里,預計號召10萬人參與。


我們認為如果此舉成真,將是一項浪費人民納稅錢的大拜拜式活動,不但無法解決海洋/海岸垃圾問題,10萬名民眾移動到海邊更須耗費大量碳足跡,同時因為活動過程必須外食,將製造更多垃圾。環保署應該三思並打消此念頭。


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每年製作的「氣候變遷表現指標」10號出爐,受評鑑57國/地區中(全球排碳TOP57),表現最佳前三名是瑞典、摩洛哥與立陶宛;最後五名是沙烏地阿拉伯、美國、伊朗、南韓、台灣(報告稱中華台北,倒數第五)。台灣敬陪末座原因推測包括:2017再生能源佔發電比例下降;化石燃料比例大幅成長5%以上;高度仰賴燃煤的高碳能源政策;以及「先緩後急」的減碳政策等,都是被打低分的關鍵因素。


環保署無視真正原因,在第一時間已經寫好「都是壞天氣害的」新聞稿,指出再生能源比例降低是因為2017年降雨少使水力發電減少所致,以及夏天太熱用需求大增不得不加燒燃煤支援。實不知環保署理想的降雨日數是幾天?降雨太多的話是否又會成為「影響太陽能發電效率」的話柄?而天氣太熱恰巧是全球暖化的惡果,環保署卻以此做為表現不佳的託辭,對於真正關鍵的高碳能源政策隻字未提,看來蔡總統「虛心接受,深刻檢討」的執政方針還沒有送達環保署。


我們期望環保署與其花時間找理由,不如好好找答案。並對台灣未來減碳之路提出建議如下:


1、政府務必提出「淘汰化石燃料」的具體時間表。化石燃料是造成全球暖化的主因,其他空汙物質或可用防汙設備吸附,二氧化碳一定會排出。目前政府宣傳的2030降低燃煤發電「比例」到30%是騙局,因為隨著發電總量成長,燃煤使用量將不減反增,更遑論另外50%發電佔比的天然氣也是高排碳的化石燃料。台灣正在朝超高碳經濟前進,明眼人當然無法給予台灣氣候表現高評價。


2、正視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的警告:如果全球碳排放在2050年無法降低至「淨零」,地球升溫將在本世紀中突破攝氏2度。我國應該重新修正溫管法,以「淨零」排放作為2050年排放目標,並定期調查台灣土地的固碳能力,未來當台灣有越多的森林與溼地,就能享有越多的排碳空間,創造正向回饋的循環經濟 (林務局估計台灣的森林固碳能力約為每年0.44億公噸)。


3、記取法國黃背心運動的教訓,減碳火車頭應該由排碳最多、獲利最高、減排能力最強的電力業承擔,對民生減碳應以鼓勵多於處罰。以符合「共同但有差別責任」的環境平等原則。


4、台灣碳排放大戶以少數國營事業為主,碳交易市場難建立,讓溫管法唯一管制治手段成為「虛法」;應正視此問題,建立更直接公平的碳排放懲罰機制(碳稅)。


5、階段管制目標的制定不只要在過程召開公聽會,更要在結果產出後公布科學依據與方法,否則就算開再多公聽會,最後仍然會莫名其妙蹦出「先緩後急」(擺爛)的減碳政策,讓所有參與公聽會的人錯愕。


德國看守的排名是一個警惕,從多種面向(評分標準)告訴台灣正在與國際減碳趨勢健行漸遠,台灣「勢必」要用修法回應,改掉「尾大不掉」的「虛法」,提出一個真正可以讓台灣脫胎換骨的「氣候法」,一舉理順核能、乾淨能源、去煤在「氣候世代」的意義,才能啟動屬於台灣未來的「轉型正義」。


媒體報導連結:


《聯合報》減碳不力怪東怪西環團批環署:推託。


《中國時報》氣候變遷表現台灣倒數第五環團:應檢討高碳政策。


《蘋果日報》台灣減碳全球倒數第5 環團:別牽拖天氣、檢討高碳政策。


《ETtoday新聞雲》全球減碳台灣倒數第5 環保署挨轟無視真正原因還扯天氣。


《經濟日報》國際減碳評比退步 環品會籲淘汰化石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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