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反杜邦式悲情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謝英士、資深研究員 高思齊
1986年杜邦彰化設廠失敗,如今即將屆滿30年,但這些年來彰化的環境並沒有因此提升;2005年發生線西、伸港兩鄉的戴奧辛事件;2016年發生台化彰化廠關廠事件。經過30年的發展,彰化縣不論在空氣汙染、土壤重金屬汙染、水汙染,全都名列前茅。彰化治理環境的變遷似乎隱約透露了以下台灣環境治理的困境與危機。
一、我們從來沒有認真檢視環境問題的成因,並因之導引國家新的發展路徑:台灣有什麼環境問題?人口多、地方小,但是我們必須發展,發展是否可能更明智一點?更永續一點?過去我們空有環境運動的力量,卻無法帶動整體社會朝向更美好的環境,原因何在?
二、我們因為發展路徑不明確,導致法規守舊,在環境領域尤甚;我們已經有了非核家園的目標,可說是《環境基本法》唯一受到重視且運用的條文,然而其他「環境優先」、「預警原則」等《環境基本法》的原則與作為的規定,什麼時候才會受到真正的重視與實施?
三、我們不敢擁抱永續,導致環境治理手段捉襟見肘;民進黨執政後,為了非核家園,積極引進燃氣電廠,但卻不顧《空氣汙染防制法》的基本功能,甚至公告天然氣接收站及發電廠不受《空汙法》管制,一夕放棄空汙管制的責任;對於氣候變遷,雖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但是部門減量責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到底是根據什麼樣的科學基礎,以符合產業正義與環境正義的方法進行減量?以達到「誰排放多,誰的責任重」的公平原則?同樣沒有回應。
以上數端,可以約略窺知即使換黨執政,台灣的天空依舊不見乾淨,河川依舊不敢期望清澈,森林呢?真能永續嗎?過去30年我們的環境治理重管制、輕治理,環境部門永遠是排在經濟、科技之後;未來30年呢?我們有可能從政府、企業到人民,在環境優先的前提下,構思減少排放的經濟發展策略;做到公平的課稅,以合理分配環境責任,將外部成本內部化;集思廣益追求永續的方法,徹底改善貧窮的根源。這一切如果沒有「新環境運動」,是不可能的。
這樣的環境運動,是以合作取代抗爭,以務實從事改革以治理取代管制,所有的一切,必須有教育的根柢,必須有政策的響應,必須有法律的創新,才有可能真正擺脫類似反杜邦的悲情,逐漸走向永續台灣。
本篇刊載於105年12月13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