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鬆綁,鬆了誰的權利,肥了誰的利益? 環境法治
不同法規範有不同保護目的,或許「以促進永續發展目標為目的的法規優化」,會比「以促進投資為目的之法規鬆綁」更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2017/10/31 50132
圖片來源:pexels.com

行政院賴院長上台後積極推動法規鬆綁,為外商投資開路。鬆綁範圍不限,除了金融法規外,當然也包含勞動與環境法規。乍聽之下頗有為了經濟發展犧牲勞動權益與環境公益的意味,頗令人擔憂。

鬆綁的口號是「每2周提出讓人民有感的法規」,在行政院發出的新聞稿也都以「簡化行政流程」、「便民」為號召,但細看國發會的簡報可知鬆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排除投資障礙」。

我們同意對疊床架屋的法規進行檢討,但反對用「阻礙投資」的有色眼鏡來檢視所有法規。

每個法律的制定都有各自的規範目的,例如勞動基準法是為保障勞工權益、空污法/水污法/環評法等環境法規是為防治污染、維繫良好環境品質而設,本來就與「促進投資」無關,甚至經常互相扞格、衝突,豈可被放在「拚經濟」的單一價值下檢討?誰又來確保鬆綁之後不會減損對勞工的保障、對環境的保障?特別是環保署根本未受邀參與鬆綁工作。

無獨有偶,美國總統川普在今年2月也簽署了一項有關監管改革的行政命令,指示聯邦機構設立專門團隊,負責落實需要廢除的法規。川普說,「繁重」的法規扼殺美國的就業。事實上在川普上任後,美國新法規的通過速度已經減少60%,另外有860項法規被廢止,包括一系列歐巴馬時代的氣候變遷法規。

對此,最新一期經濟學人則指出他們的擔憂:「新政府正在用『為企業減少多少法規成本』作為衡量行政績效的標準,然而卻忽視了消費者與人民可能從中喪失的利益。」

此外,我們也要提醒行政院下還有「永續發展委員會」,已決議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訂定我國的目標。當中包含消除貧窮、改善營養、確保健康、提供優質教育、促進性別平等、水資源永續管理、永續能源、促進永續的經濟發展與就業、縮小貧富差距、推動永續消費模式、對抗氣候變遷、永續利用海洋資源、對抗土地劣化、防止生物多樣性消失、確保司法平等,等17個項目,全面性關注全體人民,包括未來世代的利益。

或許「以促進永續發展目標為目的的法規優化」,會更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並呼籲行政院不要隨意將「人民」、「全民」二字當成口號,這是一個多元價值的社會,人民的角色並不等同於投資者,許多人期盼台灣是勞動者天堂、環境天堂,更勝於投資天堂;希望看到空氣品質改善,更勝於GDP成長。切勿將台灣塑造成貪婪之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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