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CN環境法學院2015報告,介紹台灣綠色轉型契機 環境法治
《環境資源部》的規劃設立,可視為臺灣綠色轉型的關鍵。諸多環境法案,都在等待環資部落實《環境基本法》的精神,讓臺灣的環境保護和環境永續有更美好的明天。
2016/10/11 44148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創立於1948年,是目前世界上最久也是最大的全球性環保組織。由2百多個國家和政府機構會員、1千多個非政府組織會員,和來自181個國家超過1萬1千多名科學委員會會員和分布在50多個國家的跨國聯盟共同組成。

IUCN對於自然和自然資源、特別是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領域,在國際環境公約和政策等方面亦擁有重要影響力。

2006年IUCN在加拿大渥太華大學成立環境法學院(IUCN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Law),以教育為核心,建構環境法的教學能力,期能加強國際環境治理能力,發展新的法律機制以解決環境治理的急迫需要等。

自2010年創刊以來,每年IUCN均會發表電子年報,除了專題文章及讀者評論外,也會發表國家報告,讓各國作者投稿發表該國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案例發展報告。截至2015年底,已經有54個國家、65份國家報告,從自然環境到環境工程,各國國內環境法的發展與案例均有分享。

這份電子年報受各國國內及國際環境法學者與專家的高度重視。

2015年,本會謝英士董事長針對我國2002年通過之《環境基本法》、兼論即將改組成立之《環境資源部》提交報告,在嚴謹的審核後,獲得刊登,此期共有包括臺灣在內的六個國家第一次在此刊登。

文中指出,《環境資源部》將整併8個單位、1個國營企業,總預算高達1500億,可以期待是《環境基本法》第3條「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精神的體現。但在協調過程中,能源及森林部門應該如何歸屬始終充滿爭議。

文章強調,《環境資源部》的設立,可視為臺灣政治體制綠色轉型的重要關鍵。如何協調水資源、國土規劃以及森林部門;以及如何因應氣候變遷的威脅和永續發展的迫切需求,都是環資部的重責大任。在這之前,諸多環境法案,如《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廢棄物清理法》、甚至是年久失修的《自來水法》和《飲用水水質標準》等,還有排隊等候的《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都在等待環資部落實《環境基本法》的精神,讓臺灣的環境保護和環境永續有更美好的明天。

詳細報告歡迎下載參考,或點選  這裡   進入IUCN環境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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