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報告中,針對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爭議提出質詢,要求中央公開光電板清洗相關檢測報告,主張未經地方政府同意不應核准水庫設置光電設施,引起網民撻伐「配合藍白」。身為台南立委,關心地方用水安全天經地義,然而因2026縣市長選舉開始備戰了,民進黨初選黨內互打、刀刀見骨,讓質詢焦點迷失,淪為藍綠白政治口水的戰場。
8月下旬《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三讀通過,其中包含「災後廢棄物清理」,特別是大量滯洪池、水面光電板毀損。當時社會注意到14萬片毀損光電板的善後問題,環境部允諾將水面光電納入年底環評總體檢,但這恐怕仍有未足之處,必須深究光電與水資源政策競合,始為完整。
水面光電從105年推動迄今,農委會的《農田水利會灌溉蓄水池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管理原則》、經濟部水利署的《滯(蓄)洪池設置太陽光電審定原則》僅止於光電不得妨礙水利、維護管理應變等層次。另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允許各水庫管理單位修正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畫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設置範圍。但有關台灣整體環境、水面光電區位、長期環境因素與風險等考量均付之闕如,更別提「政策環評」了。
為推動綠能政策,經濟部水利署於全台公告95座水庫或其他水域光電,直接要求盤點任何可行地點、提出最大可能目標,衍生光電凌駕於水資源的錯位現象。表面上強調不影響水庫安全及營運管理,實際上則以台電饋線、土地權屬於地方,以民意反彈與否為依歸,而非以水資源的品質為考量,這恐將危及民眾的飲用水安全。
目前,除了烏山頭水庫外,全台尚有6座水庫,以及20餘座配水池、滯洪池設有水面光電,爭議不只一處,政府應該未雨綢繆,妥為因應。
水資源的「品質」與民眾健康基本權緊密結合,然而水庫管理卻相當破碎,事權切割為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地方政府或水利局處、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原農田水利會)等等,治理系統龐雜,導致水庫管理單位公開招標、要求廠商的作法不盡相同。
補救之道,除由主管機關研議環境友善的細部操作規範,與現有廠商協商外,也應正視環境檢測累積性風險議題,即採樣頻率、採樣點與低汙染物濃度檢出,不表示無健康與環境風險等等,以更高標準回應。同時參考日本千葉縣山倉水庫的思維,以非民生關鍵水庫,或以淤積、逐步退場等水域為光電候選地點,降低其衝擊。
猶記70年代全國唯一「台北水源特定區」,堅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實現《自來水法》、《飲用水管理條例》與水質水量保護區等治理願景,成就翡翠水庫高水質,得來不易。台灣是多山的國家,卻也異常脆弱,水資源格外珍貴。
關於水庫設置光電板的議題,行政院長卓榮泰14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處理水質問題時,若能力未及,政府就不開發。但若要正本清源,政府應立即著手廢止重要水源保護區水庫設置光電板之許可,建立水資源優於光電的政策思維,以維護珍貴的水資源,保護民眾飲用水安全與健康。
(作者謝英士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為副祕書長)
* 本文刊登於114年11月14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1014003943-262104?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