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寄望準環境部長彭啟明 期待淨零承諾新氣象 環境法治 氣候政治
其環境部初設(去年八月),在既有的環境事務外,氣候變遷法之通過是重中之重,諸多氣候政策尚待落實
2024/04/24 427

在眾多評議中,內閣大黑馬無疑是環境部長人選彭啟明。

原任環境部長薛富盛壯志未酬,甚為可惜,然候任環境部長彭啟明出身氣象領域,是最接近氣候變遷政策的人選,涉獵多元身分,斜槓再斜槓,富有創意與執行力,故外界雖可能稍感陌生,卻仍屬可寄予希望之人選。尤其環境部初設(去年八月),在既有的環境事務外,氣候變遷法之通過是重中之重,諸多氣候政策尚待落實,例如,淨零目標如何確保實現?碳費可否達成減碳目標?均是橫亙在前的艱鉅挑戰。

正值世界地球日,謹提供以下數點意見,供新任彭部長及各界參考。

一、認真面對淨零困境,檢討現行政策,有效減碳、增匯

蔡總統雖曾表示「二○二四年以後就不關我的事」,就任期而言,或有所本,但就政策延續而言,則能否誠實面對,策勵精進,更有待後繼者圖強進取。台灣能源政策錯誤、亂象叢生的問題,雖非環境部直接造成,但環境部有責任以氣候視野,融貫在各項環境政策之內,重整內閣相關政策。例如,以核養綠公投結果以及非核政策應即務實調整,活化環境基本法的各項精神,使環境部成為氣候法治的奠基者,不僅預算得以用於有效減碳,執法也有更高標準可倚。

二、減碳與轉型雙軌並重,應力求公正有效

當前台灣各界對於碳費之徵收莫不投以關注,儘管根據「共同但有差別原則」,政府擬先向「用電大戶」收取碳費,但碳費之高低事關企業營運,政府應該「取之有道」,「道」就在於公平正義。直接碳排的最大宗台電繳得少,責任低,用電者是間接排放,責任重,就不符合這個「道」。而為了預防「漂綠」及綠色通膨攪亂社會人心,碳費的徵收也必須有「可得確定的預期」,必須及早確定、有序推行,以減碳實績為基礎,減少不必要的干擾。

三、大膽訂定減碳總量,政府齊心合作推動

政府已經公布淨零目標,但眾所周知我們離目標很遠。環境部責無旁貸,必須在高碳的能源結構下致力減碳,以免落隊。社會關注碳費固然可喜,但事實上碳費僅是諸多氣候政策的一環,碳交易、自然碳匯、減碳技術等環環相扣,必須以務實的態度加以因應,並且依法嚴加管考。比如,目前環境部設定的二○三○年減量廿五至廿八%,流於空洞,若無嚴謹的標準與執行力度,根本無法達成。各部會的本位以及被動,有賴積極溝通與數據論述,環境部應承擔承上啟下之責任,成為內閣的氣候政策軸心,而不是依附經濟需求而已。

四、氣候教育與法治應該得到重視

環境部的成立,承載了國人的深切期許。原本以防治、工程為主的環境業務,首當其衝,環境部人員本身的能力建構及橫向的部會溝通,是當前重要的事務。新任環境部長出身環境教育人員,曾取得認證,深刻體會環境教育之重要,應可大力推動中央及地方的氣候教育,連同氣候法治,建構淨零時代的新型公務能力。才不會再出現講到氣候人權,環境部無人涉及的窘境,也不會出現文化部認為環境教育不屬於文化事務這樣的矛盾。換言之,新政府必須有「氣候視野」,才能有「氣候企圖心」。推動「氣候目標」,環境部應該先「正己」才能「化人」,必須「盡己」才能「服人」。比如,環境部自己的「碳盤查」與「碳足跡」就不能忽略。

環境部長人選出現大黑馬,我們深刻期盼是真正的一匹好馬;好馬識途,台灣的有效減碳路徑與氣候願景,尚待新任部長博採眾議、堅定目標、厚植能力、貫徹執行,或仍可期於有成。

(作者:陳長文/超國界法律教授、謝英士/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本文刊登於民國113年4月22日 聯合報民意論壇:https://udn.com/news/story/7339/7914253

附註:彭啟明上午看到陳長文律師、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在聯合報上的讀者投書、表達期許,非常感謝,他說,「文內的內容,我都很清楚,我將面對的都是衝突與兩難,如何匯聚大家的意見整合成行動,勢必要有新的方式。」


https://udn.com/news/story/124003/79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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