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超速的二氧化碳濃度升高,經過53個年頭的地球日,其原來應該具有的價值、精神遺產又剩下多少?
同一天的兩個名稱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源自70年代美國民間發起的社會環境運動 ;今年是地球日53週年,主題為投資我們的星球(Invest in our planet) 。
2009年聯合國通過決議(A/RES/63/278),決定將4月22日訂為「國際地球母親日」 ;確認地球及其生態系統是我們的家園,並深信,今世後代的經濟、社會和環境需求要實現公正的平衡,就需要促進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
同一天,一樣內涵、意圖的節日,為何要有兩個不同的名稱?這或許有國際政治角力(賭氣)的成份在,畢竟,世界地球日這個名稱太美國意象,需要有東西方都能接受的詮釋。
即使只是名稱,都可能干擾節日的本質呈現。在環保綠生活成為潮流,鋪天蓋地的行銷之下,地球日的本心:尋找人類與環境共存的出口,究竟還剩下多少?
為什麼要訂節日
節日的意義是什麼?是彰顯一些理念或價值,反映民俗文化,還是找個藉口讓大家放假休息?
如果是這樣,那麼,沒有被政府認可的節日,是否就不是普遍價值?我們怎麼看待節日的意義?
民國43年,內政部很早就頒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現行條文為103年修訂,分為11種紀念日(第2條),例如國慶日、佛陀誕辰、國父誕辰;6種民俗節日(第4條),例如農曆春節、清明節,其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民會另定之;9種機關、團體、學校舉行之慶祝活動日(第5條)例如道教節、兒童節、軍人節等。
上述辦法裡面,幾乎沒有環境,唯一與環境有關的節日是3月12日國父逝世紀念日,在這天以植樹紀念之。
國父林學思想見諸於《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建國大綱》和《三民主義》與《實業計劃》等 ,其核心為人工營造森林、國家組織移民墾荒,引進西方林業科技知識、設立林業科研教學機構等,是極實際、工具化森林與植樹活動。
如果臺灣法律裡唯一與環境相關的節日–植樹節,承載著國父以人為本,利用自然資源達成富國強民的理念,自然可以想像今日,經濟凌駕於社會環境的政治文化。那麼,與其大肆宣揚、慶祝身分飄渺的地球日,或許更有意義的是,將地球日入法(不管名稱是什麼),改變這種環境劣後的政治文化。
憲法第141條規定,應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爭取一個聯合國正式通過決議的環境節日,並不過分。但問題遠不僅止於此。
房裡的大象
這是一句英文俚語,意思是視而不見的巨大事實。今日地球日的各類五花八門慶祝活動,大有抗日戰爭前夕,北京仕紳在歌舞、美酒的陪伴之下,在北京飯店高處笑看盧溝橋事變戰火般的荒謬 ,如同房裡的大象。
荒謬之處在於,在422地球日的此刻,大氣溫室氣體濃度已經常性超過422ppm ,,預估2030年之後,就會增溫攝氏1.5度,上看增溫2度的世界 ,而溫度上升攝氏2度,極端事件頻率至少增加一倍。
大氣溫室氣體濃度上升有多快?國外著名氣候團體350.org創立於2008年,15年前,他們認為維繫地球氣候安全的濃度是350ppm;本會於2013年舉辦「救世要跑」環台路跑時,跑者訴求、身上穿的衣服是400 ppm。紀錄一再被快速突破,這些一個又一個的「氣候底線」,經不起挑戰。
今年的地球日,預計還有訴求關燈、綠生活、綠行動隨手做環保,網路推播按讚等等軟性文宣洗版,是否有助於淨零、扭轉氣候頹勢?對照超速的二氧化碳濃度升高,經過53個年頭的地球日,其原來應該具有的價值、精神遺產又剩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