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淨零支票不能隨便開 環境法治 氣候政治
除了各部會擠出行動計劃外,淨零路徑最需要的是制度變革,實現責任政治。除弊(光電黑金)興利(綠色就業)外,也要以氣候人權視野,消弭氣候轉型帶來的不正義。
2022/12/30 6392
在一片敗選因素的檢討聲中,民進黨要重視的不是只有戰犯是誰,還包括更重要的輕諾、不誠信、不重視成本效益的政策陋習。日前國發會「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記者會即為一個例子,本該補強今年三月公布之2050淨零路徑細節,但記者會竟然只有揭露淨零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劃之「簡報」,一度公開的行動報告文本竟悄悄撤下。敷衍、輕諾至此,讓人難以置信。

記者會亮點是補強之前所欠缺之2030階段目標,將減碳目標由相較於基期2005年減少20%,提高至24%±1%,並首次以國家自定貢獻(2030NDC)稱之,大有回應氣候公約決議與遵約要求企圖心;但有關於12項淨零行動計劃實體,成本效益、透明度與究責等制度說明,付之闕如。

至今,公眾只能從「簡報」得知至2030預算近9千億,其中再生能源及氫能、電網及儲能共4185億為大宗;號稱可帶動民間投資約4兆元以上,創造5.9兆的產值。這類口號聽聽就好,即使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有審查政府預決算職權,其效益評估報告也不對公眾公開,還能奢望國發會開誠布公、誠信以對嗎?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問下去牛皮就吹破。2023年政府已編列1500億避免台電破產,在廢核、高天然氣、高再生能源,甚至是9~12%氫能發電情境下,未來支出保證只會更高,這是不重視制度變革,忽視成本分析累積的惡。

從三月到現在,缺乏現況檢討與分析、有效達成目標之制度設計(不只有目標),例如氣候公約要求之「透明度框架」建置,以及履行和實現目標有關之執行、監測、報告、資訊存檔和利害者參與等安排,這些結構性問題未被重視。

除了各部會擠出行動計劃外,淨零路徑最需要的是制度變革,實現責任政治。除弊(光電黑金)興利(綠色就業)外,也要以氣候人權視野,消弭氣候轉型帶來的不正義。

從這樣角度來看,淨零行動計劃之「公正轉型」過於狹隘,沒有處理到因發展先後歷史累積碳排的「矯正正義」(過去)、斟酌人均排放取代總量的「分配正義」(現在),以及未來剩餘碳預算與既有碳排對後代影響的「代際正義」(未來),也沒有注意到2022年氣候大會熱議之「損失與損害」,對於原住民族氣候正義的實質意義,為德不卒。

距離2030年淨零階段目標還有8年,美國有降低通膨法,歐盟有Fit55,台灣氣候變遷因應法仍在朝野協商。在沒有法源支撐下,國發會勉力為之終非正辦,當務之急是盡速補強淨零路徑所缺少之成本效益、透明度與究責等制度設計,融入更完整之氣候正義視野於氣候變遷因應法朝野協商,強化氣候法治的完整性。民進黨檢討敗選,可以從完善淨零行動做起!

* 本文刊登於民國111年12月30日中國時報言論廣場: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21230003283-262110?chdtv&fbclid=IwAR1gzkBbeMsZFqvFrWSSLXokBcSZSJ65jvMgQH711PLFMve3jvQmV2YB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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