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政府宣布要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將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設定為長期目標後,終於在3月底前提出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這項說明內容廣泛,包括能源及產業轉型、未來生活(從推動淨零生活開始)、落實公民參與之社會支持體系、研發淨零科技與完善法制基礎環境,以及提出淨零轉型的12項關鍵戰略。表面上看,淨零排放須涉及的議題,都有提及,但關鍵戰略充其量是方向,缺乏具體落實的作法,亦即如何達到2050淨零排放的路徑仍不明確。
目前政府所提的路徑,缺乏每年或每段期間的具體目標與可行性作法。首先,針對能源轉型的目標,說明中提到台灣2050年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60%至70%,並搭配9%的氫能,以及使用搭配碳捕捉的火力發電占20%到27%。此一目標對於目前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僅6.7%的台灣,將是非常大的挑戰。在此發電結構下,對供電穩定性的衝擊完全未著墨;在2025年無核目標下,天然氣供電比率大幅增加,對電價的衝擊也需要交代。
說明中訂的短中期目標包括:2025年太陽能光電累計設置20GW,2026到2030每年2GW;以及離岸風電2025年累計設置5.6GW,與2026到2030每年1.5GW。然而截至2021年底,太陽能光電累計設置僅7.7GW,嚴重落後原來12GW的目標,因此如何在2025年達到20GW,需要有足夠的作法去論述。台灣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才正開始建置,也需要說明如何確實達成上述目標。如果連這些短中期目標都未能達成,想要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所需要的能源結構轉型更是艱難。同時,有關能源轉型的長期目標,至今也缺乏明確、可衡量的目標。
其次,如同說明中所述,2019年製造部門碳排放量占全國的51%,因此製造業在淨零排放扮演重大的角色。推動策略是輔導能源大戶符合年均節電1%,產業部門將以「先減少排放、再淨零排放」為推動策略,並提出製程改善、能源轉換、循環經濟三個面向的措施。
然而說明中要增強論述的是,這些措施是否有辦法推動?例如從今年到2050年還有29年,如何達到每年平均皆能節電1%?還有製造部門每年要減少排放的目標為何,方能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前這項說明如同學校考試,雖有計分,但未對學生訂出及格標準,自然就無法給不及格者壓力、給成績好者獎勵。
由於各項溫室氣體排放量皆可對應換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應提出「碳排放配額及交易」的相關法規及作法,列明製造部門、特別是排碳大戶每年要減少排放的目標,亦即給予碳排配額;同時,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讓未達成配額者,須付出成本購買排碳權。這麼做就會有碳權的市價,搭配碳排配額的逐年減少,給予排碳大戶壓力,進而達成先減排、再淨零排放的目標。碳排放交易制度是要將原本外部化的環境損害,透過市場機制內部化成為企業的成本,如此企業才有誘因去積極減少碳排放。
再者,也是排碳主要來源的運輸部門,依2019年資料顯示,碳排放量占全國的12.8%,其淨零排放的主要作法是以電動車取代傳統燃油車為主要發展趨勢。說明中提到2040年電動車的市售比是100%,但需要討論的是推動電動車製造在地化,是否有足夠的供給量?以及價格是否可被民眾接受?甚至如何確保充電站的充足,以及電池的環保減碳,也是另一關鍵議題。
由於「巴黎氣候協定」要求的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已成國際趨勢,國發會提出的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疏漏太多,政府有必要制訂明確的路徑與具可行性的作法,否則台灣的廠商將在國際貿易受到阻礙,也無法取得國際大廠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