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人類環境會議,催生了聯合國的環境組織—環境規劃署,並成為第一個允許非政府組織參與的聯合國會議,開啟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話的時代,通過人類一份多邊政府環境協議及其他相關承諾,包括永續發展目標與2030議程。
六月五日是當年兩週會議的第一天,現在已是國際環境日。
那些當年所定的目標距離實現還非常遙遠,人類要邁向一個乾淨、健康、永續的環境尚待努力。
五十年後,同樣在斯德哥爾摩舉行集會,再次強調全球環境的相互影響,必須共同致力於當前環境的三大危機: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消失與污染。這既是當代的責任,更是未來世代福祉所必要。大膽與細緻的行動以及明確的政治意志都是非常關鍵的。
此次大會通過十大建言,作為斯德哥爾摩宣言通過五十周年的獻禮,可視為環境日的當代新指南,茲摘述如後。
一、 人類的福祉是健康地球與繁榮的核心:健康的地球是社會得以和平、凝聚、富庶的前提條件;必須整合倫理價值,修復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在態度、習慣與行為上,做出基本改變,以支持人類共同的繁榮;
二、 藉由實踐1972年斯德哥爾摩宣言第一條原則的願景,承認並實現乾淨、健康與永續環境的基本權利;
三、 透過界定並採納新的進步與福祉的措施,以經濟與財政政策支撐環境的價值,在經濟體系範圍內,投資基礎建設、發展有效政策以及鼓勵全球對話,促進永續消費與生產;促使化石燃料的逐步消除,同時支持最貧窮與最脆弱的國家,依國家條件並承認財務與技術支持的需要,以邁向公正轉型。
四、 透過強化環境方面的國家立法、預算、規劃程序以及制度框架,加強國家實現其對於健康地球的既有承諾;推動以證據為基礎的決策,包括強化學術與議題性科學小組的合作,汲取原住民與傳統知識的洞見與專業;加大能力支持與發展,利用與財政支持環境完善技術;
五、 藉由開發與實現規劃妥適的政策,結合公私金融,通過復甦與累積的措施、資本的混合資源,利用去風險工具,重新調整環境有害的補貼政策;支持經濟分流多樣;
六、 通過採納並實現推動循環經濟、資源有效性、再生產等政策,加速高衝擊部門的體系轉型,例如食物、能源、水資源、建築與工程、製造與運輸等,尤其是以自然為基礎的方案,應用於價值鏈;採取強化並補充商業上透明度與可責性的框架;為受影響的年輕人、勞工與在地社群等微中小型企業,創造綠色工作,做好公正轉型;推動農漁生產新方式,提供健康飲食、最低浪費,包括投資海洋經濟。
七、 透過承認發達國家領導,以促進永續轉型的重要,重建信任關係,強化合作與團結;支持開發中國家的能力建構與技術轉讓努力,以實現國際社會一致同意的環境協議;感謝啟動每年100億美金的氣候融資,賦能所有相關群體,包括青年、婦女、農村與原住民等得以有意義的參與政策形成與實現;
八、 通過確保有效的、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體系,強化並復甦一個公正且有效的多邊體系;強化環境法治,包括推動聯合國體系與多邊環境協議的匯流與綜效;強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並與五十周年的政治宣言一致;
九、 通過與斯德哥爾摩五十周年全球青年工作組政策書連結,承認作為完善政策決定基石的跨時代代際責任;特別是青年能力建構與財政機制相連的重要性;承認青年在環境行動的重要角色,多邊環境基金應涵蓋青年有意義的參與,作為包容性框架的一環,放寬青年組織環境行動的基金利用;
十、 藉由加強並重啟持續性的國際程序,推進斯德哥爾摩五十周年的成果,包括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國家管轄範圍外的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新的塑膠公約的發展、連結相關會議(例如2022聯合國海洋會議高階政治論壇、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未來高峰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