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2050淨零排放不是用喊的 環境法治
蔡總統強調臺灣應被納入因應國際氣候危機的行動。總統有心,實為無力,因為依循現在的政策,臺灣根本沒有2050淨零排放之可能。
2021/11/10 15705
林琪茵/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繪
聯合國第26屆氣候大會(COP26)正在英國舉行,11月7日蔡英文總統以錄影方式於民間「臺灣日」活動致詞,強調臺灣應被納入因應國際氣候危機的行動中,除了加速能源轉型外,更致力成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正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納入修法。

總統有心,實為無力,因為依循現在的政策,臺灣根本沒有2050淨零排放之可能。

臺灣能源轉型目標是2025達成天然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占比 , 二成再生能源很難稱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反而是為八成化石燃料之高碳經濟定調;迄今為止,臺灣的「淨零排放」情境推估模式不清楚,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訂每五年一階段的「階段管制目標」, 2020較2005基準年減2%,2025較基準年減10%。究竟是站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形成政策? 2025之後的能源政策更是一片空白,說的多做的少。十年前政府曾成立「碳捕集及封存技術策略聯盟」,至今CCS仍未商轉;用電負成長、電價合理化、加強用電大戶責任等更是政策忌諱,甚至連再生能源20%配套所需之儲能設施都大打4折(臺電委託美國電力研究院EPRI報告建議2025應達2,690 MW ,僅規劃1,000 MW)。

今年5月經濟部公布之最新《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預估2027前用電年均成長率2.5%,2025用電大增350億度,達3,067億度 。用電持續增加且再生能源比例仍低,要如何淨零?到底臺灣有什麼秘密武器,可以向國際訴苦並強調「臺灣可以幫忙」?

更重要的是,「5+3+2」的能源結構必然受到挑戰,特別是甲烷(天然氣的主要成分)的氣候價值與定位。

COP26氣候大會期間,在美國、歐盟主導下,接近全球一半甲烷排放、全球GDP七成的105個國家簽署「全球甲烷承諾」,承諾2030年甲烷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30%。「全球甲烷承諾」不只是表面上所規範的油礦場產、輸氣規範,更是在傳達對第二大溫室氣體甲烷的態度,首當其衝的是關於天然氣發電的碳排計算,以及天然氣生產成本變化、政策偏好,甚至是天然氣減產等。

國際能源總署(IEA)「2050淨零: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強調,如果要實現2050淨零排放,就必須立即停止對新天然氣的投資,全球2050化石燃料占比將降低至20%,被再生能源與核能取代;歐盟7月提出之氣候新政(EU Fit for 55)更明確指出天然氣是過渡能源,10年後就要加大課稅,逐步汰除。

如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所說,「簽署宣言(禁止森林砍伐)是最容易的部分(相較於達成)」。這句話也可以適用2050淨零宣告。

如果臺灣再不提出強有力的再生能源政策、抑制用電成長,調整高天然氣的能源結構,在天然氣價格倍漲、全球甲烷規範增強的情境下,恐怕5/3/2的能源配比將變成燃煤50%、天然氣30%、再生能源20%,而這將會是臺灣人民共同承擔迎來的苦果。

*本文經修改內文與標題後,刊登於110年11月9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1108004026-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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