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光廊在許多城市蔚為風潮,絢麗的燈光,為城市的夜晚增添了許多風情,從城市發展的角度來看,明亮能帶給人們安全感,所以城市光廊也提升了安全性,進而也帶動了周遭的商機,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香港五光十色的維多利亞港,靠著每晚的燈光秀成了世界知名景點。高雄多年前也有城市光廊之設,沸沸揚揚,熱鬧非凡。
就如同許多美麗事物的背後,都有不完美的一面,即便是人類一直追求的「光明」也不例外。即使在高度開發的城市裡,”光”也並非處處受歡迎。
2010年,台北天母美國學校操場兩座夜間照明設備,長年在夜間亮燈,造成附近天母東路住戶飽受光害困擾,居民透過市民熱線1999協調里長及議員會勘,美國學校並未理會,部分居民揚言,再不改善,將聯合附近住戶在窗戶加裝反光鏡反制,「試試看被強光刺眼的滋味」。
小巨蛋的LED電視牆就曾引發爭議,當時電視牆播放動態廣告,附近居民抗議光線太刺眼,影響睡眠。另外,臺北田徑場看臺的白色頂棚,也會因日曬反光,馬路對面的大樓住戶必須整天拉起窗簾。
近來還有一個令人感到訝異的例子,那就是台電林口電廠想要以換燈取代種樹,遭批台電環境承諾玩假的。同樣的情況在許多城市都陸續發生路燈比行道樹還多的怪異現象,讓人懷疑政府到底是在「種燈」,還是在種樹?
國內綠建築權威的成大建築系教授林憲德更稱”城市光廊”是「暴力式城市照明」不但侵犯隱私,更會導致失眠、焦慮、耳鳴、頭疼、幻聽幻覺甚至致癌。
據報導,全台光污染陳情最多的前三名,是台北市、新北市、跟新竹市,其中又以台北市最嚴重,陳情LED電子看板太亮的案件、就超過六成。 台北市也首開全國先例推動「台北市光害防制管理自治條例」, 然該法仍停留二讀的程序中,其中一個原因是因光害是和個人主觀認定有關,管制上採「不告不理」的方式,也因此有了能否以客觀條件開罰的疑慮。
除了靠法規,減少光害也要靠設計上的改良,夜間的燈光若非指向地面,則對照明及安全的幫助不大,對人及動物的作息也是很大的干擾,常識告訴我們日夜顛倒會傷害身體,而城市光廊的燈光設計,已經不僅止於為了照明及安全,更多的是為了製造出人們喜愛的夜間浪漫情懷。
身為市民,我們是否先問問自己: 滿天星空跟LED裝置,哪一個讓你覺得更浪漫?也許減少光害更徹底的方法,是要重新審視我們對於城市美感的定義,光雖能帶給我們安全和溫暖的感受,但我們必須要認知到:「黑暗」也是上帝賜給大地的自然現象,相對於陽光,黑暗一樣有它的韻律與節奏,對人、對許多生物而言都很重要。
選民的喜好會決定執政者的城市規劃藍圖,若居民們認為不夜城才是進步和美麗的象徵,即使有關單位有心立法,也會因考量到民眾對於燈光的主觀感受,而無法對於管制標準有共識。
也許在罵政府施政欠缺思考前,我們更應該要想清楚我們要的城市樣貌,除了燦爛絢麗,是否也該多點分明的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