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所要的世界 生物多樣性 環境正義
在2015年12月12日通過的巴黎協定,可說是有史以來,人類社會共同對抗環境挑戰的最大共識,規範目標是在本世紀末,控制升溫在1.5℃內,最高不超過2℃
2016/03/22 14025
Marie Hale/Flickr

在2015年12月12日通過的巴黎協定,可說是有史以來,人類社會共同對抗環境挑戰的最大共識,規範目標是在本世紀末,控制升溫在1.5℃內,最高不超過2℃。

這個協定有高達195個國家同意,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協定,在這樣的談判氛圍和文本核心之下,儘管協定是以包容性著稱,但多數是顧及了數量已達到70億、單一的一種物種:人類,或至少以此為主要的目標和方法。

不過,如果以為巴黎協定只是針對人類,那就大錯特錯。

「注意到必須確保包括海洋在内的所有生態系统的完整性,保護被有些文化認作大地之母的生物多樣性…」在巴黎協定的前言和文本中,將海洋與其他生態系統明文納入,這是過去前所未見,連結氣候變遷與生態系統間的關係,重新喚起人們對於氣候變遷對生態系造成的影響,也需要更多積極的行動。

根據科學家的研究,即使是按照巴黎協定的目標執行,在本世紀末,至少5%以上的物種即將消失無蹤。

儘管沒有人知道氣候變遷對於世界上的所有物種的確切影響是什麼,就像我們根本不知道地球上的物種到底有多少一樣,我們還是要積極對抗氣候變遷,為自己,也為其他物種。

例如,近來WildlifeAlliance為「小懶猴(Pygmy Slow Loris)、江獺(Smooth-Coated Otter)、馬來穿山甲(Sunda Pangolin)、黃頰長臂猿(Yellow-Cheeked Gibbon)、紅狼(Dhole)、亞洲象(Asian Elephant)」等6種瀕危物種請命,就頗獲得回響。

我們應該知道,氣候變遷的影響不是只有對人,它對其他物種也會造成不可測的危害。因此,氣候行動不應該只是鎖定在人類自己創造的「部門」(例如能源、農業、交通、建築等)的考量與規劃而已,生態系中有許多脆弱的系統,如南極融冰、亞馬遜破紀錄的乾旱、惡化的珊瑚礁(coral reef)、雲霧林(cloud forest)等,對氣候的變化有著極高的敏感度,都需要我們關心。

可以預見,如果想要就氣候變遷影響所及的情況加以回應,無論是減量或調適,都需要考慮到對其他物種的影響。也因此,生態系統、土地利用、森林保育等等,在未來的氣候政策中,都應該要有一種『兼顧其他物種』的思維,而不是只有考慮到人類本身而已。

物種的保護與生存就是檢驗上述政策指標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制訂氣候減量與調適政策的時候,不能不注意土地開發、森林利用、海岸地區規劃、農業土地使用等等介面對於氣候變遷與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在氣候變遷科學證據和現有、潛在衝擊已經如此明確化的今天,不論是社會或是自然界,都沒有閉門造車漠視大環境變化,或坐以待斃、等待救援的時間。

臺灣作為一個島國,社經發展與生物多樣性緊密連動,在擬定各部門的減量與調適計畫時,不要忘記其他的物種也一樣要有適用於他們的調適計畫,人類與其他生態系統、其他物種共存共生的世界,才是巴黎協定所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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