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林業碳契作 環境法治
今年(2020)8月下旬,英國政府預告第三次「林地碳權」拍賣即將於10月26日至11月1日線上競標
2020/09/03 13020
Dan Blackburn,取自Unsplash

當國內的溫室氣體管制是否要以「碳定價」或「碳交易」進行還在爭論不休、遲無進展,且森林的碳貢獻,特別是原住民對固碳以及氣候調適的貢獻遭受漠視之際,英國2019年11月啟動之「林地碳權保證」計畫(Woodland Carbon Guarantee)則提供一個相對不同,由下而上、更有彈性與兼顧林業發展的方式,可供借鏡。

今年(2020)8月下旬,英國政府預告第三次「林地碳權」拍賣即將於10月26日至11月1日線上競標,林主可依據個別林地條件,自行決定賣給政府的價格,每次拍賣政府設有總預算上限(第三次為一千萬英鎊)、願付最高金額(不會公布),以及最多購買當次拍賣碳權總額90%等限制。

參加「林地碳權保證」計畫的林農,可先取得政府長期收購價保證(5或10年驗證一次,即可售出當期碳權;合約可至2055/2056,達30至35年)減輕經營風險,如碳市場蓬勃發展,林農也可將碳權賣給其他出價更高的對象,兼具彈性。

現實上因為小規模、家庭林場生產成本較高,產出碳權數量波動幅度較大,長期實現風險較高,不受公開碳市場青睞,以至於碳價偏低,無法促進林業。透過「林地碳權保證」計畫,不但可以確保「真正」吸收空氣中二氧化碳的碳權持續增加外,生產之木材也有助於林業經營與利用,增加林主收益,可謂一兼二顧。

第二次拍賣已於2020年6月結束,林業委員會共簽署27份,總計1,517公頃新林地之碳權保證收購契約;「林地碳權保證」計畫預計購入5千萬英鎊碳權,可望加速突破,達到7,500公頃土地造林地,相當於290個大安森林公園,可為低迷的英國林業注入一股活水。

英國的作法可供一向低迷的台灣林業作為借鏡。森林的固碳效益顯著,原住民的氣候貢獻尤其應該受到重視,以碳權收購為出發的作法,不失為兼顧多重效益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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