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環保署開空汙後門 環境法治
我們要對「只有政治正確、沒有科學根據與法治精神」的環保署,提出強烈抗議,並加以譴責!
2016/11/07 47078
巴黎氣候協定4日上路,環保署將規範以5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工業重鎮高雄港都近年致力減碳有成,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圖為高雄港4日海天一色一景。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攝 105年11月4日

環保署開空汙後門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謝英士、資深研究員 高思齊


《巴黎氣候協定》剛生效,全球正準備全力減少溫室氣體,以因應暖化危機之際,環保署卻為了避免限電的窘境,提前決定放棄對部分溫室氣體的管制。

環保署在10月31日公告「公私場所採行低汙染性氣體燃料發電之電力設施,或供應低汙染性氣體燃料予電力設施使用之接收設施,經審查核可之行為,免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處罰」。未來地方的天然氣廠只要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就可以免受《空汙法》管制,提高發電量。這項公告將《空汙法》的管轄範圍硬生生切掉一大塊,是該法實施40年來最嚴重的「開倒車」行為。

雖然環保署聲稱天然氣是「低汙染性氣體燃料」,但也承認天然氣發電還是會排放氮氧化物、PM2.5等空氣汙染物,就算濃度比燃煤低,但是大量排放下,「總量」仍然相當可觀。環保署不經任何研究評估,就為天然氣打開後門,不管基於何種理由,都很難取信於人民。

除了空氣汙染之外,天然氣運輸需要管線,管線老舊就可能發生洩漏。根據美國統計,天然氣的洩漏率在2~2.5%。天然氣洩漏會帶來兩個問題,一是安全,今年1月台塑高雄仁武廠就發生天然氣管線破裂事故。其次是加速地球暖化,天然氣在釋放後的前20年,捕捉大氣熱能的能力是二氧化碳的72倍;如果洩漏率高於3.6%,將失去減緩地球暖化的意義。然而,在新的公告下,未來天然氣發電廠以及接收站不論排出多少空氣汙染物,全都無法可管。

事實上,任何人非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國內法賦予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所謂的正當程序,要能使權利受剝奪者有控告的機會,並使損害受到補救。然而,針對上述公告,有誰可代表空汙潛在受害者起訴環保署的作為?對於人民健康的可能損害,環保署有什麼補償措施?這些問題環保署都沒有提出說明。

因此,環保署宣稱這項公告符合程序,事實上是錯誤的,也是毫無根據的。從環境治理的立場,環保署不但不能恣意公告,免除特定排放源的汙染責任,更應針對新的排放源可能造成的影響嚴格把關,在審慎評估後,給予其他中央機關應有的「環境意見」,才是環保署應該做的事。

上述公告既欠缺科學根據,也未善盡環境主管機關責任,更違反我國防止地球暖化的國際責任。我們要對「只有政治正確、沒有科學根據與法治精神」的環保署,提出強烈抗議,並加以譴責!

本篇刊載於105年11月7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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