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號是勞工的節日。我們每一個人都用不同的方式獲得生存所需的資源,其中受雇於人者稱為勞工。
理想的勞雇關係是一種平等的合作方式,雙方各取所需,甚至一起努力實現共同的目標。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勞動力的剝削卻經常附隨在勞雇關係中出現。
所謂勞動力的剝削是指以不公平、長期壓榨、或是殘忍的方式利用某人。奴隸是一種極端的例子,18世紀歐洲進入工業化之後,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成為勞動者,惡劣的勞動條件寫成雨果筆下的悲慘世界。152年前馬克思出版資本論,嘗試透過共產主義改變失控的資本世界,後來共產主義在歐陸間接催生出現代的社會福利,但也在全球(尤其是亞洲)多國被獨裁者濫用,引發另一場浩劫。
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正式宣告新的文明世界禁止蓄奴行為,以及勞動權利的保障。並在1969年聯合國成立國際勞工組織(ILO),透過百餘項決議,逐步定義什麼是有尊嚴的工作條件。
時至今日,我們一部份人的工作時間或薪資看起來更可以接受了,但是剝削的惡靈消失了嗎? 恐怕沒有,而且透過全球化反而更加穩固而難以消滅: 近似奴役行為的傳統剝削方式繼續在第三世界活得好好的;而在工業化國家,新型態的剝削則變型為「營業秘密」,基於營業秘密,企業不用公開生產原料,第一線的勞工根本不知道自己接觸到、呼吸到的有毒物質有哪些,甚至連政府也不知道。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全球每30秒就有一名勞工因為接觸有毒化學物質而死亡,台灣RCA、韓國三星工人集體罹癌,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去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更呼籲,各國應該將「企業允許勞工接觸毒性化學物質」的行為列為刑事犯罪,以遏止當代勞工最大的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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