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品時論: 台灣應該從「氣候表現吊車尾」學到的事 氣候變遷
台灣政府對於自然資源的想像力總是非常有限。目前減碳亮點幾乎只有發展再生能源(風光產業)一項,看似風光,卻也隱藏危機
2020/12/08 16151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依據德國看守(Germanwatch)7日公布的「全球氣候表現指標」(CCPI),台灣排名第57,名列倒數第5,僅領先加拿大、伊朗、沙烏地阿拉伯、美國,比去年進步兩名,但仍是表現最差的後段班,落後南韓、日本、泰國、中國大陸等鄰近國家。


台灣排名墊底並不意外。我們的人均排碳是世界第19名;排碳量的減少速度緩慢,可能不到2%;再生能源比例仍然偏低;高度仰賴火力發電,8成電力來自化石燃料;政治上缺乏減碳野心,從歐洲到中國大陸及日韓紛紛提出未來3~40年內達成零淨排碳(排放少於吸收)目標,以確保全球升溫可以控制在2℃以內,反觀台灣的長期目標還停留在2050年相較於2005年減碳50%的水準,評分當然不高。


即便如此,台灣今年仍然進步了兩名,主要是因為由國內NGO主觀評分的「氣候政策」一項的分數提高,顯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努力得到正面評價。


排名固然只是參考,但台灣長期被國際歸類在「氣候表現非常差」(very low)的類別,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台灣的「氣候窘境」: 我們一直無法擺脫高碳經濟,原因可能包括對核能的疑慮、再生能源發展的地理限制、產業以分散的中小企業為主、政治人物的格局普遍狹隘等等,這些自然、經濟、社會因素疊加起來,就形成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先天挑戰。


平心而論,國際主流的氣候表現評價方式,對台灣並不友善。例如我國森林佔國土面積六成,每年可以創造相當可觀的碳匯功能,但是國際評比只看「新增」的森林有多少,而不考慮「既有」森林的維持也很重要。
面對減碳工作,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先天優勢劣勢,有的國家有廣袤的國土與適當的氣候可以快速發展風力太陽能,如中國大陸;有的國家在政治上接受核能,如法國;有的國家則透過嚴格執行的碳預算制度來控制碳排放,如英國。我國政府每年都發新聞稿反駁德國看守的評比不公,卻很少提出「台灣要怎麼突破困境?」的方案。


如同一缺水就想蓋水庫,台灣政府對於自然資源的想像力總是非常有限。目前減碳亮點幾乎只有發展再生能源(風光產業)一項,看似風光,卻也隱藏危機。台灣有非常適合樹木生長的氣候與土壤,都市與平地造林不但可以固碳,也可以淨化空氣、涵養水源,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而山區有許多部落原住民努力維持傳統土地的自然景觀,他們的貢獻應該被正面評價與鼓勵。


「全球氣候表現指標」的量化數據偏重能源部門,對能源選擇有限的台灣來說限制重重。但就一個國家來講,台灣可以大膽想像最適合我國的減碳方法是什麼,不用受負面評分拘束。高比例火力發電的現況在短時間改變不了,但不能因此停滯不前,如何看減碳未來、如何反映到政府部門,這才是政府應該學到的。


本文經節錄、修改標題後刊登於109年12月8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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