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加拿大的兒童與青少年提起氣候訴訟 環境法治
加拿大首都渥太華有15名來自多省份的10-19歲兒童與青少年起訴政府。訴訟聲明指出: 加拿大是世界前十大溫室氣體排放國
2019/10/27 21955
(Rhianna Schmunk / CBC News)

本周五(25日)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有15名來自多省份的10-19歲兒童與青少年起訴政府。訴訟聲明指出:加拿大是世界前十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現今科學已經明白指出危險的氣候變遷正在發生,而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將加速此一進程。加拿大政府雖然有提出一連串的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但是這些政策並不足以維持氣候穩定,況且政府也沒有真正落實。


例如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中,加拿大政府同意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到比2005年低17%的水準,也就是606 Mt CO2e,但近期官方已經承認這項目標失敗,2020年預期的排放量為690 Mt CO2e。由於加拿大的一切經濟活動都仰賴穩定的氣候系統,因此加拿大政府長期支持化石燃料產業的作法已經侵害原告們的生命、自由、人身安全以及平等權。


在大衛·鈴木基金會(David Suzuki Foundation)和奧勒岡州的我們的兒童基金會(Our Children's Trust)的支持下,這幾名兒童與青少年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加拿大政府制定與氣候科學相一致的減碳計劃。


在提起訴訟的誓師集會上,瑞典的格瑞塔也出席聲援。從今年9月份紐約氣候行動高峰會上格瑞塔發表憤慨的演說以來,開始出現很多反面聲音,認為格瑞塔是被氣候激進的大人利用的樣板人物,學生就應該回學校念書,將來發明更低碳的生產技術;氣候訴訟只是宣傳手法,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等等的意見出現。


面對這樣的意見我們反而認為是好的社會現象,因為兒少的聲音開始被認真看待,並被當成具威脅的對手,而不是『小孩子』的意見。同時也讓社會注意到,兒少做為沒有選舉權、投票權的公民,對自身未來極為關切的氣候議題,除了透過法院提告之外,能夠發揮影響力的管道非常有限,這與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二條所說,兒少對自身事務擁有表意權、參與決策權有嚴重落差。


最後也呼籲持反對意見的大人們保持風度,勿對勇敢站出來爭取自身權利的兒少進行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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