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跟巴黎協定說再見,還是一起走下去? 氣候變遷
台灣氣候表現評比不佳,希望在選舉過後,台灣能夠收拾激情或悲情,認真看待巴黎協定的執行,及其透露的訊息,為極為脆弱的台灣量身訂製屬於我們自己的氣候政策。
2018/12/08 41498
Sean Gallup/Getty Images

本月3日起聯合國在波蘭工業大城卡托維茲舉行為期兩週的氣候變遷公約締約國會議(COP24)。依據國際環保組織「德國看守」(Germanwatch)即將發布的「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顯示,台灣在受評鑑的60國之中排名倒數前5,比去年退步2名。


 


台灣名次後退的主因是再生能源佔比下降,從2016年的5.1%下降為2017年的4.9%,以及化石燃料增加,從77.3%上升至82.6%。在被觀察國家之中,台灣少見的與國際減碳趨勢背道而行,轉向依賴化石燃料,排名倒數並不意外。另外台灣在氣候政策的評分表現也不佳,推測與行政院定調「先緩後急」的減碳政策有關。


 


根據國際最新研究,2018年全球碳排放大幅增加2.7%,紐約時報用「超速貨運火車」來形容這個危險的新趨勢。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則警告,依照目前全球緩慢的減碳速度,巴黎協定訂下的「控制本世紀全球升溫不超過2度」目標將在2050年提前破功,唯一的解方是:到 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CO2)排放量要比 2010年的水平下降大約 45%,到2050年左右則要達到「淨零」排放,意味著需要透過造林等其他方式從空氣中去除 CO2來平衡剩餘的排放。


 


有鑑於全球暖化的腳步加快,台灣在2015年訂下的中長期減量目標已經顯得落後,我們呼籲行政院應於波蘭氣候會議後,儘速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檢視與修法作業。除了重新訂定溫管法的減量目標、提出我國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外,現行法規還有下列根本問題應一併檢討: (1)相關機制不明—台灣碳排放大戶以少數國營事業為主,碳交易市場難以建立;應考慮建立更直接的碳排放懲罰/公平機制(如碳稅);(2)權責不符—氣候變遷議題橫跨能源政策(經濟部)、低碳運輸(交通部)、國土調適(內政部、農委會)等事務,由環保署統籌協調並不妥當,更高層級統合才有辦法協調各部會,據以落實。


 


最後呼籲政府務必加強氣候行動。去年德國看守評鑑台灣是全球氣候風險第7高的國家,我們應該認知台灣是屬於高氣候脆弱度的國家,務必要用更積極的「氣候行動」加以因應。例如台灣山林每年數以千計公頃的山區崩塌地或者出租地,如積極復育造林,新植的林地不但可以增加碳存量,更可強化水土保持減緩氣候災害。交通部門也可以進一步思考「道路」等的「氣候調適角色」,甚至進一步擬定屬於台灣特有的「調適法律」,都是當務之急。


 


希望剛結束選舉與公投的台灣,能夠收拾激情或悲情,認真看待巴黎協定的執行,及其透露的訊息,為極為脆弱的台灣量身訂製屬於我們自己的氣候政策。


 


本文經節錄、修改標題後刊登於107年12月8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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