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台灣氣候表現low爆 氣候變遷
「氣候變遷表現指標」就像在地上畫一條線,指向「抑制全球升溫低於2℃」的未來,評比結果很清楚告訴我們,台灣離這條線非常遠,希望政府可以思考如何靠近一點。
2017/11/15 45521
(擷取至The 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Results 2018)
台灣氣候表現負評連連,為什麼?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謝英士、研究員 高思齊

15日下午環保組織「德國看守」(Germanwatch)在波昂氣候會議(COP23)的媒體室公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CPI),在57國評比中台灣排名倒數第7名,列入「表現非常差」(very low)群組。台灣從2011年納入評估以來,名次都在40~50名上下,環保署幾乎每年都抗議數據不足、評分方式不公平。

確實,德國看守是一個民間的環保團體,並非研究機構,只能利用現有的國際資料庫來進行評分。但如果我們自行檢視4項指標,也會發現台灣的表現的確不佳。例如第一項指標是「溫室氣體排放表現」,環保署最新的數據顯示,台灣今年的總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高達2.93億公噸,創下10年來的新高,相較於2014年成長2.49億公噸 ,漲幅高達17%,相當驚人。加上台灣沒有特別積極的減碳目標,在排放表現這一項得到「非常差」的評價,不足為奇。

在指標二:「再生能源表現」部分,台灣表現也「不佳」(Low)。根據台電資料顯示,我國的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雖然占總容量的10.3%,然而實際發電量只有1.2%,與再生能源比例動輒超過30%以上的「前段班」國家相較起來,自然差了一大截。但因為再生能源在新設能源中的比例被評價為「高的」(high),所以稍微拉升排名。

指標三為「能源使用表現」,台灣再度被評價為「非常差」(very low),這也符合我國人均排碳是世界平均的2倍,甚至高出日本、英國、德國、中國等 國家的現狀。最後是「氣候變遷的政策表現」,由數個台灣關心氣候議題的NGO進行評分,表現仍為「不佳」(Low)。

觀察台灣的現實亦是如此:高居不下的化石燃料補貼、長年的工業電費補貼、環保署阻礙地方政府禁用生煤/石油焦、將台電的減量責任轉嫁給用電的消費者、蔡英文總統提出的新的能源配比到2025年還有80%的化石燃料等在在顯示即使《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已設下減量目標,但實際上政府並沒有減碳的實際作為與決心。

從這份指標可以看出,氣候問題其實很大部分是能源問題。因此,我們真正應該面對的是能源結構以及相應而來的調整問題,而這樣的結構性問題是必須傾舉國之力,在政府領導下整體性的投入才有辦法解決。

德國看守的「氣候變遷表現指標」就像在地上畫一條線,指向「抑制全球升溫低於2℃」的未來,評比結果很清楚告訴我們,台灣離這條線非常遠。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思考如何靠得近一點,而不是專注於「挑錯」。一直希望得到外媒關注的台灣政府,能夠了解這一點嗎?

本文經節錄、更改標題後刊登於106年11月15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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