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修法讓毒鄰居無所遁形 環境正義
讓工廠周遭的居民真正掌握資訊,決策與健康才能更周延,不要再有無辜學童的健康在無知之幕下受到重大傷害。也唯有資訊對等,才能確保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平衡。
2016/08/23 41783
橋頭國小許厝分校與六輕煙囪為鄰,被認定影響孩子健康而決定遷校。(Photo Credit:聯合報/蔡維斌攝)
修法讓「毒鄰居」無所遁形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謝英士、資深研究員 高思齊

雲林縣橋頭國小師生才剛搬到許厝分校1年,22日在林全院長指示下又要遷校了。國健署今年抽檢許厝分校學童尿液發現,代謝物硫代二乙酸(TDGA)濃度偏高,恐影響學童健康。但家長則說,硫代二乙酸的汙染源很多,至今沒有明確答案的汙染源。總之,孩子上學的路更遠了。

台灣地狹人稠,營業中工廠家數超過8萬家,各級學校總校數超過1萬1千家,校園與工廠設址的衝突不斷上演。今年6月大法官曾經做出738號解釋,宣告台北、桃園多個縣市分別規定電子遊戲場不能設在距離學校1000公尺、800公尺以內的自治條例合憲,難道必須要將這樣的禁制令套在工廠上,才能為學童劃設出安全的學習空間嗎?

有人認為學校與工廠應該強制保持安全距離,但我們看到的是工廠與社區居民間的資訊不對等問題相當嚴重。在台灣,營業祕密是掩蓋汙染的終極武器,根據《毒管法》41條第一項規定,所有登錄的化學物質資料都應該公開,「但」涉及國防或工商機密,經環保署核准就可以不公開。因此多數人民在工廠旁邊比鄰而居,但永遠無法得知隔壁排放的廢水廢氣中含有什麼化學物質。

在這樣的情形下,毒性化學物質潛在危險沒有被揭露,恐怕連政府也不知道工廠的危險性,所以國衛院沒有充分證據說服家長遷校,環保署無法確切劃出工廠與學校的安全距離,教育主管機關在選定校址時也無所憑據,讓家長、學校、企業都無法適從。

雖然國健署研究團隊成員之一的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詹長權,認為汙染物的來源就是六輕,但台塑也不認帳,要求重新審視報告權威性,畢竟汙染源很多,在汙染物資訊未揭露的情形下,如何認定就是六輕。在這項爭議上,如果六輕有依照《毒管法》41條向環保署申請對毒性化學物質成分保密,則環保署理論上有能力協助國健署確認汙染來源為何,應該站出來協助解決爭端。

我們要提醒林院長與蔡總統,化解爭議的根本方法還是要刪除《毒管法》第41條中,不公平、不正義的工商祕密條款。即便在注重營業祕密的美國,公司也不能以商業祕密為由拒絕交代產品中使用的化學物品。唯有讓工廠周遭的居民真正掌握資訊,決策與健康才能更周延,不要再有無辜學童的健康在無知之幕下受到重大傷害。也唯有資訊對等,才能確保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平衡。

本篇刊載於105年8月23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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